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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上学期研究生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9-05-13   作者:

                                                     校研通〔201925


关于做好2019年上学期研究生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本学期课程考核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本学期课堂教学任务于第18周(628日)完成,课程考核工作20周周五(712日)之前完成。

、考核组织

1.专业课程考核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实施,考核方式按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执行,具体考核时间由各培养单位根据课程教学进展安排尽量跟本科考试时间错开并尽量集中。

2.培养单位要加强研究生课程考核的制度建设,制定科学、规范、严密的工作程序,确保命题、试卷印制、试卷保密等环节规范、有序,保证试卷和参考答案在考前不泄密、不出差错。

3.培养单位应制定本学期考试方案。方案应包括:课程考核安排、课程考核方案、考务工作小组成员名单等。考试方案应于考试前一周报研究生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将课程考核安排及时通知相关学生。

4.参加集中笔试的学生必须携带学生一卡通或身份证,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5.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研究生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课程考核,可在已修满课程最低学时后申请缓考,申请人须填写《湖南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课程缓考审批表》,经批准同意后方可缓考。

三、考试命题要求

1.凡需考生集中笔试(含开卷)的课程,各培养单位应成立课程考核命题小组,负责命题、确定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审核试题等工作。硕士研究生试题均须AB两套试卷,其中一套备用。2人或2人以上的教师讲授同一门课程的须采用同一套考试试卷。

2.采取其它形式考核的课程,应由任课教师认真填写《硕士研究生课程考核方案》,经培养单位考核小组组长和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3.考试试卷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印刷、清点、复核、装袋密封和保管,研究生提供印刷条件并配合印卷,但至少提前一周与研究生联系确认具体印卷时间。

4.无论何种考核形式,考核内容应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做到命题科学、严谨,格式规范,且难易程度适中,能体现学生对课程知识体系和专业技能的掌握程度。开卷考核应着重测试学生应用所学课程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考核材料整理、归档

1.考核形式为集中考试的课程,需提供命题审核表、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考核形式为考查的课程,需提供课程考核方案。各任课教师在课程考核前将相关材料交培养单位审核备案;

2.课程考核结束后,各任课教师需及时进行成绩评定,并将成绩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最后将考场情况记录表、学生答卷、成绩册(一式二分,包括系统打印成绩)、网上成绩录入异常情况登记表一并交培养单位归档;考查科目的成绩评定,各任课老师按一定比例控制成绩等级,并在成绩记录册中注明中等级分值评分范围。

3.培养单位应按试卷封装要求课程考核相关资料装订归档。并在下学期开学前二周内将课程成绩记录册(含学生成绩原始记录册和研究生管理系统打印的成绩(一式一份)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存档。联系人:曹方春V网:63313

注:期末考试相关材料模板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研究生

    2019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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