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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12月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2017-08-30   作者:

校研通〔2017〕57号

关于做好2017年12月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

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研究生指导教师:

为了对硕士学位论文在申请评阅和答辩前严把质量关,根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12月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安排如下,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和时间进度认真组织预答辩工作。

一、预答辩硕士生范围

已通过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和中期检查的硕士研究生。

二、时间安排

本次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应在2017年9月22日前全部完成。

三、组织和程序

1、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由学生所在培养单位统一组织安排。培养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成立一个或多个学位论文预答辩专家小组,每个预答辩专家小组成员应由至少3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预答辩专家小组组长原则上由正高职称人员担任。培养单位须填写《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安排表》,在9月15日前报研究生工作处审批。

2、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的硕士生应认真填写《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经导师签署意见后连同学位论文初稿1式3份于9月12日前交所在培养单位。

3、预答辩的组织和程序参照硕士学位论文正式答辩会进行,具体要求见《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管理暂行规定》(校政发【2016】42号)。预答辩专家小组应围绕学位论文是否阐明了选题的目的和学术意义,以及对社会发展、文化进步及国民经济建设的价值,在阐述国内外研究状况的基础上是否突出体现了作者自己的贡献和创新,学位论文的内容和表述是否真实、规范、完整、准确,且是否符合《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规范》的要求等方面对学位论文进行评议。并做出通过预答辩、修改后通过预答辩或未通过预答辩的结论,并详细指出学位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及时告知硕士生本人。预答辩会结束后,预答辩专家小组须将预答辩结论及评议意见填入《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评审意见表》,并提交本单位存档备查。培养单位应将各硕士生预答辩结论及其评议意见及时通知硕士生导师。

4、预答辩结束后,硕士生应在其导师指导下尽快根据专家给出的评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论文,做好论文送审前的准备工作。未通过预答辩的学位论文不得进入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评阅和答辩环节。

四、其他

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是对学位论文在申请评阅和答辩前进行质量把关的重要举措,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导师充分重视,严格把关。预答辩工作结束后,各培养单位应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在9月28日前提交《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至研究生工作处学位办。

联系人:研究生工作处学位办105室 黄红霞

电 话:8809770(V6725)

邮 箱:xkb.hnist@163.com

附件(点击下载):

1.《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规范》

2.《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

3.《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安排表》

4.《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评审意见表》

5.《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工作处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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