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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立项建设博士学位点、已获批硕士学位点教师基本信息的通知

2018-06-06   作者:

  校研通〔201837

 

关于填报

立项建设博士学位点、已获批硕士学位点

教师基本信息的通知

 

各学位授权点:

根据学位点建设与评估工作的要求,现对我校学位点师资队伍情况进行摸底,具体要求如下:

1.以学位点为单位填报现有学位授权点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要求所有填报内容真实、准确。

2.表格填写中涉及的人员均指人事关系隶属我校的在编人员,兼职人员不计在内。

3.“学术学位授权点的学科方向请参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填写并与拟招生方向对应。每个学科方向的所有教师均需填写。

4.专业学位授权点教师基本情况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2017[12]附件2: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试行)的要求填写,所有教师均需填写。专业学位授权点分设领域的,请按招生领域填写教师基本信息,并注明招生领域。

5.现有一级学科授权点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及团队成员不能重复,现有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的骨干教师不能重复。

6.请各学位点于615日下午下班前,将现有学位授权点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63503620@qq.com,纸质版经学位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至研究生院学科办(行政楼104室)。

 

附件:

 1.现有学位授权点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

 2.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试行)

 

 

研究生院

                                                                      201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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