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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届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2017-03-27   作者:

校研通〔2017〕21号

关于做好2017届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根据本届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相关要求,为做好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确保2017届毕业生的顺利毕业,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审查对象

湖南理工学院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时间安排

2017年3月27日—4月7日

三、审查内容

1、学分与课程成绩

审核研究生是否按照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修完全部学分。学术硕士研究生学分应包含课程学习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分应包含课程学习学分、专业实践学分和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学分。同时,审查相应课程成绩是否达到毕业要求。

2、培养环节

审核研究生是否通过培养计划要求的社会实践、学术活动、中期考核、毕业论文选题和学位论文完成情况等环节。

3、科研工作

审核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者是否结题,项目结题后方能提出毕业资格审查申请。

四、审查程序

1、自查。毕业生根据个人培养计划要求如实填写《湖南理工学院2017届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

2、各培养单位核查。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和负责人须认真核实和审查研究生毕业申请资格。

3、研究生处复核

研究生处对培养单位审查通过的毕业生名单及毕业资格申请材料进行复核。

五、审查要求

1、各培养单位根据核查情况,如实填写《湖南理工学院2017届研究生毕业申请资格审查汇总表》(见附件2)。并将研究生秘书、培养单位负责人和学位点负责人分别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汇总表以及相应的电子版,于4月7日前报送研究生工作处培养办公室,并做好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2、为保证研究生按时顺利毕业,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严格按照相关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按时完成毕业资格审查工作。

联系人:戴老师 (V网 65136)

特此通知。

研究生工作处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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