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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理工学院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2017-06-08   作者:

校研通〔2017〕49号

湖南理工学院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研究生离校

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2017届毕业研究生:

根据湖南理工学院《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校政发〔2017〕23号)要求,现将我校2017届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离校时间

2017年6月30日前离校。

二、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

1.6月12日后,按照《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就业证明材料收集及就业集中派遣工作的通知》(校毕发〔2017〕号)要求,各学院(所)就业专干根据招就处的通知,集中领取本学院(所)的就业报到证

2.6月18日前,以学院(所)为单位集中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迁手续,具体方案参照校《关于印发< 湖南理工学院2017届毕业生教育与离校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发〔2017〕23号)文件执行。

3.6月20日前,各院(所)收集整理毕业生档案材料,审核后报送至研究生处并办理档案转交手续。档案材料包括人事档案材料和培养档案材料,具体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研究生档案工作的通知》(校研通〔2017〕46号)要求执行。

4.6月28日上午,学校在音乐厅统一举行2017届毕业典礼、优秀毕业研究生表彰和学位授予仪式。

5.6月26日-6月30日,以班为单位集中办理户口迁移,研究生毕业婚育状况证明,缴清水电费、归还住房钥匙、一卡通余额清退,完成图书资料借用返还、毕业论文电子版的上传等手续。

6.6月30日以前,毕业研究生凭《湖南理工学院2017届毕业研究生离校清单》(附件1)到相关单位办理离校手续。毕业研究生凭签章完备的《湖南理工学院2017届毕业研究生离校清单》到研究生处领取毕业证、学位证。

7.7月6日之前, 研究生处统一邮寄毕业生人事档案,毕业研究生可根据EMS运单号跟踪档案去向。

三、工作要求

1.各院(所)要切实加强对毕业生离校前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强化管理措施,严格作息等规章制度,严禁毕业研究生酗酒、下湖游泳。毕业研究生离校期间,各院(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保障信息畅通,及时处理和上报突发事件,确保毕业研究生安全、文明、有序离校。

2.各院(所)党政负责人、导师、研究生秘书要关心关爱每一位毕业生,对有关毕业生的困难与问题,要耐心引导,主动帮助,热情服务。鼓励各院(所)开展联欢会、座谈会等丰富多彩的毕业活动,增进毕业研究生对母校的感情,听取毕业生对学校、学院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3.各院(所)做好就业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充分利用院(所)领导、导师和校友资源,多方寻找就业单位,通过组织参加专场招聘、优先推荐、个别推荐等措施,积极为困难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机会。

四、有关注意事项

1.毕业研究生领取报到证后须按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超过报到期限被单位拒绝接收者,由本人承担责任。

2.毕业时暂未落实具体用人单位的毕业研究生,学校原则上将其户口、档案转回生源地人事管理部门。

3.毕业研究生报到及回家途中,要妥善保管好“户口迁移证”“报到证”和“毕业证”等各种证件,以防丢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研究生工作处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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