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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3-09-10   作者:

关于制定《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化学化工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和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三部委于7月10日在北京召开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并下发了《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省财政厅于2013年8月6日下发了《关于转发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关于深化研究教育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湘教通[2013]366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是研究生教育战线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任务和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指导文件,务必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本学院研究生导师、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学习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新时期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二、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研究本学院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重点难点问题,认真制定好本学院具体的改革实施方案,把《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的总体要求和重大任务落实到位,并请于10月15日前将本学院《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纲见附件3)电子稿发送至研究生处邮箱:xkb.hnist@163.com.联系人:易璐;联系电话:8809770

三、要切实增强改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的要求,认真做好研究生教育的综合改革实施工作。

研究生处

二0一三年九月九日

附件(公共下载):

1、《关于转发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2、《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

3、《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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