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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学科立项建设规划任务书

2008-12-05   作者:

授权学科立项建设规划任务书

学科名称:机械工程

召集领导:韦成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工作的指导意见》[学位(2008)29号]和《关于做好2008-2015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工作的通知》[学位(2008)30号]的文件精神,为了加强组织协调,学院决定由韦成龙院长担任机械工程学科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规划工作的召集人。近期内要完成好以下任务:

1、11月15日前:组织学习研讨学位[2008]29号和学位[2008]30号文件,从学术队伍、科学研究、教学与人才培养、工作条件等方面深入挖掘机械工程学科的优势和差距,聚合全院的师资和成果,做好学科队伍的融合工作,并对机械工程学科的研究方向进行充分凝炼与论证;

2、11月24日前:组织填写《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简况表》,提供机械工程学科在省内同类院校中的地位和特色优势等方面的简介材料,提出机械工程学科的支撑学科建议并进行相关性分析;

3、11月26日前:如机械工程学科被学院确定为规划建设授权学科或支撑学科,要在全院范围整合资源,进一步做好学科队伍融合和学科研究方向凝炼与论证工作(主要成员成果不能交叉使用),明确学科主要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

4、12月8日前:成立专门的材料编写小组,按照学科建设规划的要求和提纲编写完成机械工程学科建设规划,并收集和整理相关支撑数据和材料;

5、12月13日前:结合校内专家的论证意见和建议,修改学科建设规划;

6、12月19日前:结合校外专家的论证意见和建议,修改学科建设规划,并根据支撑材料目录形成学科建设规划的附件材料;

7、12月20日:机械工程学科建设规划材料定稿;

8、12月31日前:机械工程学科和实验室在适当位置以学科板报的形式对学术队伍、学术成果、研究方向以及学科的特色优势等内容进行展示,撰写陈述报告并制作PPT演示文档,迎接专家组进校实地考察。

湖南理工学院

2008年11月13日

授权学科立项建设规划任务书

学科名称:音乐学

召集领导:邱绍雄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工作的指导意见》[学位(2008)29号]和《关于做好2008-2015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工作的通知》[学位(2008)30号]的文件精神,为了加强组织协调,学院决定由邱绍雄副院长担任音乐学学科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规划工作的召集人。近期内要完成好以下任务:

1、11月15日前:组织学习研讨学位[2008]29号和学位[2008]30号文件,从学术队伍、科学研究、教学与人才培养、工作条件等方面深入挖掘音乐学学科的优势和差距,聚合全院的师资和成果,做好学科队伍的融合工作,并对音乐学学科的研究方向进行充分凝炼与论证;

2、11月24日前:组织填写《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简况表》,提供音乐学学科在省内同类院校中的地位和特色优势等方面的简介材料,提出音乐学学科的支撑学科建议并进行相关性分析;

3、11月26日前:如音乐学学科被学院确定为规划建设授权学科或支撑学科,要在全院范围整合资源,进一步做好学科队伍融合和学科研究方向凝炼与论证工作(主要成员成果不能交叉使用),明确学科主要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

4、12月8日前:成立专门的材料编写小组,按照学科建设规划的要求和提纲编写完成音乐学学科建设规划,并收集和整理相关支撑数据和材料;

5、12月13日前:结合校内专家的论证意见和建议,修改学科建设规划;

6、12月19日前:结合校外专家的论证意见和建议,修改学科建设规划,并根据支撑材料目录形成学科建设规划的附件材料;

7、12月20日:音乐学学科建设规划材料定稿;

8、12月31日前:音乐学学科和实验室在适当位置以学科板报的形式对学术队伍、学术成果、研究方向以及学科的特色优势等内容进行展示,撰写陈述报告并制作PPT演示文档,迎接专家组进校实地考察。

湖南理工学院

2008年11月13日

授权学科立项建设规划任务书

学科名称:美术学

召集领导:邱绍雄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工作的指导意见》[学位(2008)29号]和《关于做好2008-2015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工作的通知》[学位(2008)30号]的文件精神,为了加强组织协调,学院决定由邱绍雄副院长担任美术学学科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规划工作的召集人。近期内要完成好以下任务:

1、11月15日前:组织学习研讨学位[2008]29号和学位[2008]30号文件,从学术队伍、科学研究、教学与人才培养、工作条件等方面深入挖掘美术学学科的优势和差距,聚合全院的师资和成果,做好学科队伍的融合工作,并对美术学学科的研究方向进行充分凝炼与论证;

2、11月24日前:组织填写《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简况表》,提供美术学学科在省内同类院校中的地位和特色优势等方面的简介材料,提出美术学学科的支撑学科建议并进行相关性分析;

3、11月26日前:如美术学学科被学院确定为规划建设授权学科或支撑学科,要在全院范围整合资源,进一步做好学科队伍融合和学科研究方向凝炼与论证工作(主要成员成果不能交叉使用),明确学科主要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

4、12月8日前:成立专门的材料编写小组,按照学科建设规划的要求和提纲编写完成美术学学科建设规划,并收集和整理相关支撑数据和材料;

5、12月13日前:结合校内专家的论证意见和建议,修改学科建设规划;

6、12月19日前:结合校外专家的论证意见和建议,修改学科建设规划,并根据支撑材料目录形成学科建设规划的附件材料;

7、12月20日:美术学学科建设规划材料定稿;

8、12月31日前:美术学学科和实验室在适当位置以学科板报的形式对学术队伍、学术成果、研究方向以及学科的特色优势等内容进行展示,撰写陈述报告并制作PPT演示文档,迎接专家组进校实地考察。

湖南理工学院

2008年11月13日

授权学科立项建设规划任务书

学科名称:数学

召 集 人:孙明保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工作的指导意见》[学位(2008)29号]和《关于做好2008-2015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工作的通知》[学位(2008)30号]的文件精神,为了加强组织协调,学院决定由孙明保主任担任数学学科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规划工作的召集人。近期内要完成好以下任务:

1、11月15日前:组织学习研讨学位[2008]29号和学位[2008]30号文件,从学术队伍、科学研究、教学与人才培养、工作条件等方面深入挖掘数学学科的优势和差距,聚合全院的师资和成果,做好学科队伍的融合工作,并对数学学科的研究方向进行充分凝炼与论证;

2、11月24日前:组织填写《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简况表》,提供数学学科在省内同类院校中的地位和特色优势等方面的简介材料,提出数学学科的支撑学科建议并进行相关性分析;

3、11月26日前:如数学学科被学院确定为规划建设授权学科或支撑学科,要在全院范围整合资源,进一步做好学科队伍融合和学科研究方向凝炼与论证工作(主要成员成果不能交叉使用),明确学科主要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

4、12月8日前:成立专门的材料编写小组,按照学科建设规划的要求和提纲编写完成数学学科建设规划,并收集和整理相关支撑数据和材料;

5、12月13日前:结合校内专家的论证意见和建议,修改学科建设规划;

6、12月19日前:结合校外专家的论证意见和建议,修改学科建设规划,并根据支撑材料目录形成学科建设规划的附件材料;

7、12月20日:数学学科建设规划材料定稿;

8、12月31日前:数学学科和实验室在适当位置以学科板报的形式对学术队伍、学术成果、研究方向以及学科的特色优势等内容进行展示,撰写陈述报告并制作PPT演示文档,迎接专家组进校实地考察。

湖南理工学院

2008年11月13日

授权学科立项建设规划任务书

学科名称:信息与通信工程

召集领导:李 文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工作的指导意见》[学位(2008)29号]和《关于做好2008-2015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工作的通知》[学位(2008)30号]的文件精神,为了加强组织协调,学院决定由李文副院长担任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规划工作的召集人。近期内要完成好以下任务:

1、11月15日前:组织学习研讨学位[2008]29号和学位[2008]30号文件,从学术队伍、科学研究、教学与人才培养、工作条件等方面深入挖掘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的优势和差距,聚合全院的师资和成果,做好学科队伍的融合工作,并对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的研究方向进行充分凝炼与论证;

2、11月24日前:组织填写《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简况表》,提供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在省内同类院校中的地位和特色优势等方面的简介材料,提出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的支撑学科建议并进行相关性分析;

3、11月26日前:如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被学院确定为规划建设授权学科或支撑学科,要在全院范围整合资源,进一步做好学科队伍融合和学科研究方向凝炼与论证工作(主要成员成果不能交叉使用),明确学科主要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

4、12月8日前:成立专门的材料编写小组,按照学科建设规划的要求和提纲编写完成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建设规划,并收集和整理相关支撑数据和材料;

5、12月13日前:结合校内专家的论证意见和建议,修改学科建设规划;

6、12月19日前:结合校外专家的论证意见和建议,修改学科建设规划,并根据支撑材料目录形成学科建设规划的附件材料;

7、12月20日: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建设规划材料定稿;

8、12月31日前: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和实验室在适当位置以学科板报的形式对学术队伍、学术成果、研究方向以及学科的特色优势等内容进行展示,撰写陈述报告并制作PPT演示文档,迎接专家组进校实地考察。

湖南理工学院

2008年11月13日

授权学科立项建设规划任务书

学科名称:物理学

召集领导:李 文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工作的指导意见》[学位(2008)29号]和《关于做好2008-2015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工作的通知》[学位(2008)30号]的文件精神,为了加强组织协调,学院决定由李文副院长担任物理学学科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规划工作的召集人。近期内要完成好以下任务:

1、11月15日前:组织学习研讨学位[2008]29号和学位[2008]30号文件,从学术队伍、科学研究、教学与人才培养、工作条件等方面深入挖掘物理学学科的优势和差距,聚合全院的师资和成果,做好学科队伍的融合工作,并对物理学学科的研究方向进行充分凝炼与论证;

2、11月24日前:组织填写《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简况表》,提供物理学学科在省内同类院校中的地位和特色优势等方面的简介材料,提出物理学学科的支撑学科建议并进行相关性分析;

3、11月26日前:如物理学学科被学院确定为规划建设授权学科或支撑学科,要在全院范围整合资源,进一步做好学科队伍融合和学科研究方向凝炼与论证工作(主要成员成果不能交叉使用),明确学科主要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

4、12月8日前:成立专门的材料编写小组,按照学科建设规划的要求和提纲编写完成物理学学科建设规划,并收集和整理相关支撑数据和材料;

5、12月13日前:结合校内专家的论证意见和建议,修改学科建设规划;

6、12月19日前:结合校外专家的论证意见和建议,修改学科建设规划,并根据支撑材料目录形成学科建设规划的附件材料;

7、12月20日:物理学学科建设规划材料定稿;

8、12月31日前:物理学学科和实验室在适当位置以学科板报的形式对学术队伍、学术成果、研究方向以及学科的特色优势等内容进行展示,撰写陈述报告并制作PPT演示文档,迎接专家组进校实地考察。

湖南理工学院

2008年11月13日

授权学科立项建设规划任务书

学科名称:材料科学与工程

召集领导:李 文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工作的指导意见》[学位(2008)29号]和《关于做好2008-2015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工作的通知》[学位(2008)30号]的文件精神,为了加强组织协调,学院决定由李文副院长担任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规划工作的召集人。近期内要完成好以下任务:

1、11月15日前:组织学习研讨学位[2008]29号和学位[2008]30号文件,从学术队伍、科学研究、教学与人才培养、工作条件等方面深入挖掘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的优势和差距,聚合全院的师资和成果,做好学科队伍的融合工作,并对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的研究方向进行充分凝炼与论证;

2、11月24日前:组织填写《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简况表》,提供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在省内同类院校中的地位和特色优势等方面的简介材料,提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的支撑学科建议并进行相关性分析;

3、11月26日前:如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被学院确定为规划建设授权学科或支撑学科,要在全院范围整合资源,进一步做好学科队伍融合和学科研究方向凝炼与论证工作(主要成员成果不能交叉使用),明确学科主要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

4、12月8日前:成立专门的材料编写小组,按照学科建设规划的要求和提纲编写完成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建设规划,并收集和整理相关支撑数据和材料;

5、12月13日前:结合校内专家的论证意见和建议,修改学科建设规划;

6、12月19日前:结合校外专家的论证意见和建议,修改学科建设规划,并根据支撑材料目录形成学科建设规划的附件材料;

7、12月20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建设规划材料定稿;

8、12月31日前: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和实验室在适当位置以学科板报的形式对学术队伍、学术成果、研究方向以及学科的特色优势等内容进行展示,撰写陈述报告并制作PPT演示文档,迎接专家组进校实地考察。

湖南理工学院

2008年11月13日

授权学科立项建设规划任务书

学科名称:化学工程与技术

召集领导:易健民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工作的指导意见》[学位(2008)29号]和《关于做好2008-2015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工作的通知》[学位(2008)30号]的文件精神,为了加强组织协调,学院决定由易健民副院长担任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规划工作的召集人。近期内要完成好以下任务:

1、11月15日前:组织学习研讨学位[2008]29号和学位[2008]30号文件,从学术队伍、科学研究、教学与人才培养、工作条件等方面深入挖掘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的优势和差距,聚合全院的师资和成果,做好学科队伍的融合工作,并对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的研究方向进行充分凝炼与论证;

2、11月24日前:组织填写《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简况表》,提供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在省内同类院校中的地位和特色优势等方面的简介材料,提出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的支撑学科建议并进行相关性分析;

3、11月26日前:如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被学院确定为规划建设授权学科或支撑学科,要在全院范围整合资源,进一步做好学科队伍融合和学科研究方向凝炼与论证工作(主要成员成果不能交叉使用),明确学科主要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

4、12月8日前:成立专门的材料编写小组,按照学科建设规划的要求和提纲编写完成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建设规划,并收集和整理相关支撑数据和材料;

5、12月13日前:结合校内专家的论证意见和建议,修改学科建设规划;

6、12月19日前:结合校外专家的论证意见和建议,修改学科建设规划,并根据支撑材料目录形成学科建设规划的附件材料;

7、12月20日: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建设规划材料定稿;

8、12月31日前: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和实验室在适当位置以学科板报的形式对学术队伍、学术成果、研究方向以及学科的特色优势等内容进行展示,撰写陈述报告并制作PPT演示文档,迎接专家组进校实地考察。

湖南理工学院

2008年11月13日

授权学科立项建设规划任务书

学科名称:化学

召集领导:易健民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工作的指导意见》[学位(2008)29号]和《关于做好2008-2015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工作的通知》[学位(2008)30号]的文件精神,为了加强组织协调,学院决定由易健民副院长担任化学学科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规划工作的召集人。近期内要完成好以下任务:

1、11月15日前:组织学习研讨学位[2008]29号和学位[2008]30号文件,从学术队伍、科学研究、教学与人才培养、工作条件等方面深入挖掘化学学科的优势和差距,聚合全院的师资和成果,做好学科队伍的融合工作,并对化学学科的研究方向进行充分凝炼与论证;

2、11月24日前:组织填写《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简况表》,提供化学学科在省内同类院校中的地位和特色优势等方面的简介材料,提出化学学科的支撑学科建议并进行相关性分析;

3、11月26日前:如化学学科被学院确定为规划建设授权学科或支撑学科,要在全院范围整合资源,进一步做好学科队伍融合和学科研究方向凝炼与论证工作(主要成员成果不能交叉使用),明确学科主要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

4、12月8日前:成立专门的材料编写小组,按照学科建设规划的要求和提纲编写完成化学学科建设规划,并收集和整理相关支撑数据和材料;

5、12月13日前:结合校内专家的论证意见和建议,修改学科建设规划;

6、12月19日前:结合校外专家的论证意见和建议,修改学科建设规划,并根据支撑材料目录形成学科建设规划的附件材料;

7、12月20日:化学学科建设规划材料定稿;

8、12月31日前:化学学科和实验室在适当位置以学科板报的形式对学术队伍、学术成果、研究方向以及学科的特色优势等内容进行展示,撰写陈述报告并制作PPT演示文档,迎接专家组进校实地考察。

湖南理工学院

2008年11月13日

授权学科立项建设规划任务书

学科名称:中国语言文学

召集领导:余三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工作的指导意见》[学位(2008)29号]和《关于做好2008-2015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工作的通知》[学位(2008)30号]的文件精神,为了加强组织协调,学院决定由余三定副书记担任中国语言文学学科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规划工作的召集人。近期内要完成好以下任务:

1、11月15日前:组织学习研讨学位[2008]29号和学位[2008]30号文件,从学术队伍、科学研究、教学与人才培养、工作条件等方面深入挖掘中国语言文学学科的优势和差距,聚合全院的师资和成果,做好学科队伍的融合工作,并对中国语言文学学科的研究方向进行充分凝炼与论证;

2、11月24日前:组织填写《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简况表》,提供中国语言文学学科在省内同类院校中的地位和特色优势等方面的简介材料,提出中国语言文学学科的支撑学科建议并进行相关性分析;

3、11月26日前:如中国语言文学学科被学院确定为规划建设授权学科或支撑学科,要在全院范围整合资源,进一步做好学科队伍融合和学科研究方向凝炼与论证工作(主要成员成果不能交叉使用),明确学科主要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

4、12月8日前:成立专门的材料编写小组,按照学科建设规划的要求和提纲编写完成中国语言文学学科建设规划,并收集和整理相关支撑数据和材料;

5、12月13日前:结合校内专家的论证意见和建议,修改学科建设规划;

6、12月19日前:结合校外专家的论证意见和建议,修改学科建设规划,并根据支撑材料目录形成学科建设规划的附件材料;

7、12月20日:中国语言文学学科建设规划材料定稿;

8、12月31日前:中国语言文学学科和实验室在适当位置以学科板报的形式对学术队伍、学术成果、研究方向以及学科的特色优势等内容进行展示,撰写陈述报告并制作PPT演示文档,迎接专家组进校实地考察。

湖南理工学院

2008年11月13日

授权学科立项建设规划任务书

学科名称:生物学

召集领导:易健民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工作的指导意见》[学位(2008)29号]和《关于做好2008-2015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工作的通知》[学位(2008)30号]的文件精神,为了加强组织协调,学院决定由易健民副院长担任生物学学科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规划工作的召集人。近期内要完成好以下任务:

1、11月15日前:组织学习研讨学位[2008]29号和学位[2008]30号文件,从学术队伍、科学研究、教学与人才培养、工作条件等方面深入挖掘生物学学科的优势和差距,聚合全院的师资和成果,做好学科队伍的融合工作,并对生物学学科的研究方向进行充分凝炼与论证;

2、11月24日前:组织填写《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简况表》,提供生物学学科在省内同类院校中的地位和特色优势等方面的简介材料,提出生物学学科的支撑学科建议并进行相关性分析;

3、11月26日前:如生物学学科被学院确定为规划建设授权学科或支撑学科,要在全院范围整合资源,进一步做好学科队伍融合和学科研究方向凝炼与论证工作(主要成员成果不能交叉使用),明确学科主要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

4、12月8日前:成立专门的材料编写小组,按照学科建设规划的要求和提纲编写完成生物学学科建设规划,并收集和整理相关支撑数据和材料;

5、12月13日前:结合校内专家的论证意见和建议,修改学科建设规划;

6、12月19日前:结合校外专家的论证意见和建议,修改学科建设规划,并根据支撑材料目录形成学科建设规划的附件材料;

7、12月20日:生物学学科建设规划材料定稿;

8、12月31日前:生物学学科和实验室在适当位置以学科板报的形式对学术队伍、学术成果、研究方向以及学科的特色优势等内容进行展示,撰写陈述报告并制作PPT演示文档,迎接专家组进校实地考察。

湖南理工学院

200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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