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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015年湖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

2008-12-05   作者:

2008—2015年湖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

为加快我省教育信息化建设,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的决定》、《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十一五规划》及我省教育信息化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我省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发展的现状

“十五”以来,我省教育信息化工作按照以推进教育政务信息化为龙头,以资源建设为中心,以应用促建设的发展思路,实施了一系列重点建设工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提高教育信息化整体水平奠定了良好基础。

1、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成效明显。按照电信级IDC标准建成了省教育网络中心,全省90%的高等院校、61.8%的普通高中建成校园网;县级以上教育行政机构入网率达100%。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基本完成,100%的农村中小学建立了远程教育站点。省教育厅和教育部之间的视频会议系统、省教育厅到市州教育局和高等学校的办公自动化系统以及到各市州的17个分中心(长沙4个)的视频传输专网及视频会议系统相继建成;湖南教育门户网站支撑平台初步建成,已为17个独立网站和200多个子站提供良好的支持与服务。

2、教育信息资源建设取得一定进展。湖南省中小学基础教育资源中心开发、购置资源累计已超过1000G。“湖南省高校数字化图书馆”已建成并开始向全省高校提供资源服务,全省高校883门校级精品课程、240门省级精品课程、90门国家精品课程均已上网共享。湖南教育网已收录2.6万所各级各类学校基本信息,全国2000多所高校的招生信息,共建频道16个,子栏目126个,资源总量320G。网站视频课件资源345个,学习娱乐视频资源1677个。已有93所高等学校、236所中等职业学校和556所普通高中开展基础数据库建设工作。

3、对网络远程教育进行了有益探索。全省有5所高校(含省电大)获准开办现代远程教育或中小学教师远程学历教育,有3所高中获准开办中小学远程卫星网校。全省经过备案的高等教育远程学习中心84个,中小学远程卫星网校的加盟学校共1 57所。

4、教育电子政务应用取得一定成绩。省教育厅有15个办公业务系统网上运行,其中有8个业务系统实现在线办理,通过教育行政办公系统(OA)平均每月下发电子公文50余份。湖南教育网平均每天发布新闻和政务信息近200条,每年回复政务留言2600余条,在全国同级同类网站中排名第一。

5、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全省已培训农村中小学计算机教师4700多名,培训“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操作人员6000多名,培训高中及以上学校统计信息员1300多名。建立了网络与信息安全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共建2个省级、5个市级网络信息安全员持证上岗培训点,640人通过培训获得合格证书。

总起来看,我省教育信息化有了一定基础,部分领域在全国处于领先位置,但与教育信息化发展的形势和省委省政府建设教育强省的要求比,还有一定差距:一是网络互联互通、管理使用、网络信息安全等方面的任务还十分艰巨;二是资源统筹管理、共建共享机制不健全,研究、应用水平亟待提高;三是现代远程教育发展不够,规范管理的任务还很重;四是教育电子政务应用与教育管理现代化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五是教育公共服务的合格人才欠缺,信息服务支撑能力不足的问题尚未根本改变。

二、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的决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数字湖南教育”为目标,加快实现全省教育网络互联互通,着力打造功能齐全、服务高效的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着力提升教育信息资源建设与应用水平,为推进教育现代化和建设教育强省做出贡献。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全省教育信息化建设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统一标准、统筹规划。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按照省里统一的标准,负责本地本单位教育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和实施,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广泛吸引社会各方面的资金参与建设,促进教育信息化均衡发展,逐步缩小学校之间、区域之间教育信息化差距。

——集中建设、资源共享。省、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集中建设本区域本单位教育信息化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防止重复建设和投资浪费;整合教育信息资源,促进资源开发和应用,实现资源共享。

——需求导向、实用高效。以适应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以及社会公众的实际需求为导向,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坚持以应用促建设,边应用边建设,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立足发展、确保安全。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以安全保发展,在发展中求安全。

2、总体目标

建立与国家教育信息化标准相衔接,符合我省实际的教育信息化标准体系,形成“标准统一、全面覆盖、互联互通”的省市县校四级教育网络;基本建成以电子政务平台、在线教学平台和教育门户网站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建成以教育管理基础数据库和公共教学资源库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公共信息资源库,基本形成“设施完备、功能齐全、运行高效、应用广泛”的教育信息化格局。经过5-8年努力,逐步建成“数字湖南教育”。

(1)信息化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100%的市州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和高等学校内部建成局域网(校园网),外部实现宽带(ADSL或以上)联网。100%的城区中小学校实现外部宽带(ADSL或以上)联网,内部电脑互连。100%的县镇中小学、100%的农村初中、85%的农村小学实现外部宽带(ADSL或以上)联网。

——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百人电脑拥有量达到15台以上,普通初中、小学百人电脑拥有量达到10台左右。所有初中建成卫星接收或宽带接入的多媒体教室,所有农村小学、教学点建立卫星接入或光盘播放的远程教育站点。

——教育视频会议系统覆盖县以上教育行政机关和高等学校。

——教育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保障技术设施配套,措施完善可靠。

(2)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初步搭建起集信息发布、行政办公、业务管理、互动交流等功能的教育电子政务平台和具有资源交换、精品课程、远程教学、自主学习、考试评估等功能的在线教学服务平台,逐步建成全国有一定影响的省级教育门户网站。全省95%以上的教育单位建立自己的网站和应用系统。

(3)教育信息资源建设

——建立教育管理基础数据库,学校、学生、教职工、科研、财务等大类95%的基础数据入库,基础数据实现及时更新;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高等教育教学公共资源库覆盖95%的学校;开通高校、省教育厅等单位与高校数字化图书馆的联通,逐步建立各类教育资源研究、规划、开发、应用体系。

——依托有条件的学校开发一批具有湖南特色的网络精品课程和课件。高等教育省级精品课程达500门,其中150门入选国家精品课程;职业教育省级精品课程达400门。省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每年向省级教育公共信息资源库提供一批精品课件。

(4)教育信息化应用

——通过在线教学服务平台,95%的学校利用公共信息资源开展网上辅助教育,远程教育服务体系覆盖95%的学校和80%的城市和县镇社区,95%的教师拥有远程学习帐号。

——所有需要公开的教育政务或工作事项全部在统一的政务公开网页上公布。

——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80%左右的教育行政许可事项实现网上在线办理,60%以上的省市业务工作会议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召开,通过多种方式推动县及以下视频会议系统建设。90%以上的非涉密公文通过教育行政办公系统传输。

——湖南教育网(www.hnedu.cn)成为全国最具影响力的教育政务、新闻和服务的省级教育门户网站之一,网站全球排名稳定在5000位以内。

三、2008—2010年教育信息化重点建设工程

(1)网络互联互通工程

通过统筹规划、分类指导、联点成片、互联互通,基本建成省市县校四级教育网络及其服务体系。具体抓好三个方面:一是加强和完善省、市州、县市区教育网络中心的建设,提高网络中心的服务能力,提升省到市州教育网络骨干线路带宽,将网络全面联通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城市和城镇中小学、农村初中及部分农村小学;二是继续推进中小学校园网建设,乡镇所在地的中小学校基本普及宽带上网;三是促进无线网络技术在高校的应用,本科院校基本上建立有线与无线相结合的高水平校园网络,提高校园网的服务能力。

(2)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加强教育门户网站建设,建立标准统一、协同运行的教育电子政务平台和在线教学服务平台,为省市县校实施教育行政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和开展远程教学、资源交换、自主学习、互动交流、发布信息等应用提供公共服务。

——建设教育电子政务半台。通过统筹规划,统一标准,集中开发与系统整合相结合,建立信息发布、行政办公、视频会议、业务处理、协同作业、互动交流等应用系统。

——建设在线教学服务平台。建立全省教育单位和社区都可以共用的资源交换、远程教学、自主学习、在线辅导等应用系统。开发现有远程教育系统的应用接口,为各级各类教育单位开展教育教学服务提供公共服务支持。

——建设教育门户网站。一是加强湖南教育网的频道和栏目建设;形成10个左右有影响的频道和一批有特色的栏目。二是加强湖南教育网的内容建设,形成教育政务信息内容保障体系和教育新闻源信息渠道。三是建设一支政治与业务素质强、灵活、高效的采编和技术人员队伍。四是依托湖南教育网开展教育教学服务和各类活动,提高网站的服务能力和社会知名度。

(3)教育公共信息资源库建设工程

——建设教育管理基础数据库。认真执行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以教育事业统计基础数据库建设为基础,以加强大中小学生纸质和电子学籍管理为切入点,逐步建立全省统一标准的教育数据中心和学校、学生、教师、科研、财务等分类基础数据库。对各级各类学校的人、财、物等进行数字符号标识,形成全省一个数据平台、四级管理、数据同步的基础数据库管理系统和应用服务体系。

——建设公共教学资源库。高等教育的公共教学资源库建设,以提高教学质量和服务社会为目标,在建设好、使用好高校数字图书馆的基础上,加强公共课程教学资源库和网络精品课程的建设,建立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和交换服务体系,促进公共教学资源更新与应用,提高利用效率。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的公共教学资源库建设,以提高教学质量、提升职业技能和服务社会为目标,在面向市场、面向社会建设好、使用好公共电子图书的基础上,加强公共教学资源库和网络精品课程的建设,建立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和交换服务体系,促进公共教学资源更新与应用,提高利用效率。

基础教育的公共教学资源库建设,以促进教学应用为目标,通过购买、收集整理、自主研发形式,逐步建立具有湖南特色,适应教育教学需要,覆盖基本学科的基础教育教学资源库。探索建立不断完善、充实、提高和更新资源库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近两年,逐步开发义务教育阶段主要学科的教学资源,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学质量。

四、主要政策和措施

1、切实加强对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在建设教育强省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化管理和服务体系。一要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各单位一把手任组长,下设办公室,明确分管责任人,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都要建立或明确教育信息化技术服务机构。同时要建立完善信息化管理机制,明确职能,分级管理,分类指导,依法履行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管职能。二要加强制度建设,严格信息化工程论证、审批程序,教育信息化重大决策、重点工程建设等应充分听取教育信息化专家指导委员会的意见。

2、切实加强教育信息资源整合与统筹管理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各类教育信息资源建设规划和标准,建立教育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和交换服务体系,促进教育信息资源建设规范有序、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在教育教学业务管理职能不变的前提下,统一制定教育信息化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统一制定教育信息化技术标准,建立基于教育公共服务的统一数字标识和政务公开目录;二是建立集中存放、集中管理、统一网络出口、统一运行维护、分布式应用服务的省教育网络中心和“设施配套、措施完善”的安全基础设施,厅机关和相关二级单位的服务器集中存放和维护,特殊情况不能集中的业务系统必须在省教育网络中心建立镜像服务器,保证数据第一时间在门户网站共享发布;三是充分发挥教育门户网站的作用,建立统一的政务公开频道,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务、招考、就业、职称评定、学历查询等信息,依据政务公开目录由政务公开频道集中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准确、权威和安全;四是加强各级各类教育网站建设,鼓励网站间加强联络与互动,保证教育网站信息的健康性和安全性。

3、切实加强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的人才队伍建设

制定全省教育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明确信息化技术服务人员岗位,引进紧缺信息技术专门人才,稳定人员队伍,分类、分层次对行政管理人员、技术骨干进行培训。普及领导干部信息化知识,提高公务员信息技术技能,增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实践能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部门负责人以上的管理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信息技术学习。加强各教育单位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全面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重点支持农村地区信息技术教育师资和管理人员的培训,推行“一校一师”培养计划,全面提高教育系统信息技术应用水平。

4、确保教育信息化经费投入与投资效益

按照政府主导、分级多渠道投入的原则,切实加大对教育信息化的投入。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的建设、应用和维护资金应列入财政预算。教育行政部门编制义务教育学校信息化建设规划,学校根据规划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集中采购。采取适应信息化发展需要的运作机制,优化政策环境,吸引民间资本和社会法人资本进入教育信息化建设领域,不断拓宽经费筹措渠道。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信息化建设经费专款专用,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建立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标采购、工程监理、验收审计等制度,杜绝重复投资和浪费。

5、建立教育信息化应用激励机制

继续抓好各类信息技术教育示范学校、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示范区、教育电子政务应用示范单位,充分发挥示范学校在教学应用,管理信息化等方面的示范,实验、辐射和带动作用。组织信息技术教育应用现场会、观摩会以及各种学术论坛,找寻交流平台,促进教育信息化应用。积极开展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学校的评选和信息化应用先进个人的评定,建立信息技术应用工作定期总结表彰制度。

6、建立实施教育信息化工作检查机制

为扎实推进我省教育信息化工作,根据《湖南省信息化条例》,制定全省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检查办法,建立科学的教育信息化评价体系。由厅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等部门,组织相关教育信息化专家,定期开展教育信息化专项检查。

把教育信息化工作纳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目标管理和“两项督导评估考核”之中,并作为教育强市(州)、教育强县(市区)认定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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