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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高等学校“十一五”重点学科建设发展规划

2008-12-05   作者:

湖南省高等学校“十一五”重点学科建设发展规划

为了进一步落实科教兴湘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湖南的步伐,建设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特色优势明显的高等学校,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成就与形势

1、历史性成就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五”期间,全省重点学科建设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取得了一批标志性成果,为全省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推进“三化”进程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重点学科建设初具规模。“十五”期间,全省共建有3 3个国家重点学科、94个省重点学科、7个省预备重点学科和200多个校重点学科。国家、省重点学科的学科门类覆盖率达到100%,一级学科覆盖率达到56%,二级学科覆盖率达到2 8.1%。以国家、省、学校三级重点学科为依托,初步形成了支撑我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科技创新、文化繁荣,具有明显特色和较强优势的学科建设体系。

——自主创新取得实质性进展。“十五”期间,依托国家、省重点学科已建成国家级重点实验室9个、工程研究中心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1个、工程研究中心6个、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新增国家级科研项目1244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314项,新增科研经费达18.7亿元;获国家三大科技奖42项、其中一等奖3项,省部级科技成果奖674项、其中一等奖60项。重点学科已经成为我省自主创新的重要基地,涌现了包括获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的“高性能C/C航空制动材料的制备技术”等一批标志性成果。

——学术队伍建设成绩突出。重点学科的一批学术骨干成长为学术大家和专家。“十五”期间,新增院士3人,新增国家创新团队1个、教育部“科技创新团队”6个;新增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资助1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1 2人、“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59人,湖南省“芙蓉学者计划”30人。

——人才培养能力整体提升。重点学科建设提升了高等学校的整体实力和办学水平,为顺利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提供了坚实基础。“十五”期间,全省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从25.3万人增加到75.49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了17.78%;以重点学科为依托,新增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 5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 8个、博士后流动站1 9个,长沙理工大学和南华大学增列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吉首大学和湖南工业大学增列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实现了人才培养层次的跨越;重点学科成为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基地,“十五”期间,全省在校研究生从7729人增加到32676人,其中由重点学科直接培养的占到了7 0%以上;重点学科教学改革成效显著,人才培养质量明显提高,共获得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4 5项、其中一等奖4项,部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2 1 8项,产生了2 2篇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1 20篇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和598篇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社会服务能力明显增强。重点学科成为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岳麓山大学科技园被列为首批国家大学科技园,成为重要的科技孵化器培育基地;山河智能、海捷模具等一批依托重点学科的科技型企业逐步壮大,成为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基地;一大批科研成果实现产业化,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2、形势与挑战

在世界新技术革命的推动下,知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科技和人才竞争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焦点。重点学科作为知识创新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的承载主体,获得了建设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同时,一些影响学科建设的困难、问题也突显出来。

——建设创新型湖南和促进中部崛起为重点学科建设提供了重大战略发展机遇。建设创新型湖南确定的重点关键技术突破领域,促进中部崛起战略确定的重点发展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如先进装备制造、钢铁有色金属、卷烟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电子信息等,正是我省高校优势学科密集和重点学科布局较多的领域。这为重点学科建设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并要求其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需要重点学科发挥龙头作用。学科水平成为高等学校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的具体体现,“高水平大学必须有高水平学科”成为普遍共识,加强学科建设成为高等学校谋得发展先机的关键和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必由之路。科学制定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利用学科建设整合和优化全省高等教育资源,提升高等教育整体实力,应该也必须成为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战略决策。

——现代科技发展向重点学科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代科学技术日益呈现出科技创新与转化速度加快、学科交叉融合加快、科技与经济和教育关系日益紧密、群体性突破成为科技发展主流的发展趋势。重点学科作为高等学校推进科学技术发展最直接的平台,必须顺应现代科技发展趋势的要求,调整建设思路和发展模式,加强自主创新研究,加强多学科的渗透和融合,加强产学研结合,加强高水平创新平台及团队的建设与整合。

——当前重点学科建设存在的主要困难与问题。一是投入不足依然是学科建设的资源瓶颈,相对于学科建设的重要性、规模性与集成性要求,我省学科建设资金还存在很大的缺口。二是学科布局不平衡,“十五”建有国家和省重点学科的院校分别只占全省本科院校数的2 6%和5 2%,重点学科对区域经济特别是区域次中心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和辐射力不强。三是学科建设水平与发达省市比较还有较大差距,全省在建国家重点学科数只占全国的3.3%,高水平原创性研究成果还不多,大师级的学科带头人还很少。四是一些学科缺乏科学的发展规划,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缺乏有效统筹。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

重点学科建设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突出重点,优化结构;分层建设,整体提高;自主创新,服务湖南”的方针,以建设创新型湖南为战略主线,以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为出发点,以凝炼学科方向、汇聚学科队伍、构筑学科基地为重点,提升学科核心竞争力,建立起科学合理的重点学科建设体系,强有力地引领和支撑我省高等教育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

2、基本原则

——重点建设与整体提升相结合。建设一批达到国际先进和国内领先水平的学科或学科方向,扶植一批有特色和发展潜力的学科,提升学科建设整体实力,实现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

——优化布局与突出特色相结合。突出特色和优势,处理好国家、地区、行业之间的关系,优化学科结构、院校布局、区域布局,形成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的学科建设体系。

——提高水平与适应需求相结合。以学术性和原创性为核心提升学科自主创新能力,以智力支撑为导向提升学科社会服务能力,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要,构筑学科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框架。

——长远规划与动态调整相结合。科学制定学科建设发展目标与对策措施,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和学科建设实际,适时调整重点学科的布局规模、发展定位、研究方向,建立先导性调节机制,实现动态发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我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要确立和实施四项发展战略:

——实施重点突进战略,建设一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学科。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瞄准国家创新体系和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结合“985”和“211工程”建设,选择一批学术基础厚实、研究优势突出的学科进行重点建设,促使部分强势学科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实施资源整合战略,建设高水平学科发展集成平台。坚持系统集成思想,根据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加强学科建设资源的统筹规划,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学科的交叉与融合,汇聚学科合力,搭建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开放式的学科发展集成平台。

——实施需求导向战略,构建服务区域创新的学科建设体系。坚持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积极参与科教兴湘、人才强省战略的实施和区域创新体系的构建,着力解决支柱产业发展、传统产业改造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和理论问题,构建能够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强大智力支撑和战略引领的学科创新体系。

——实施整体提升战略,推动高等教育全面发展。坚持全面、协调发展,推进分层建设,定向扶持和重点指导新升格本科院校开展学科建设。以学科建设为切入口,夯实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教育教学改革的学科基础,加快提高全省高等教育发展整体水平。

 3、发展目标

“十一五”重点学科建设发展的总体目标是:逐步形成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布局合理、特色优势明显的学科建设体系,提升我省高等教育整体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为推动国家和区域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国防建设提供强大的人才保证与智力支持。

——优化重点学科建设布局与结构。以国家重点学科、省重点学科、省重点建设学科、校重点学科为基本架构,建设4 0个左右国家重点学科、1 5 0个左右省重点学科、3 0个左右省重点建设学科以及300个左右校重点学科,使省级重点学科的一级学科覆盖率达到75%。争取建有国家重点学科的高等学校增加到10所左右,建有省重点学科的高等学校增加到1 4所左右,使省级重点学科覆盖到全省各本科院校,形成合理的学科布局、院校布局、区域布局。

——提升优势学科核心竞争力。争取10个以上的学科或学科方向达到国际先进水平、30个以上的学科达到国内一流水平、60个以上的学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建成3—5个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创新研究平台;培育5个左右处于国际前沿的创新团队和一批拔尖创新人才;创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志性成果,在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若干关键领域取得重大突破。

——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形成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学科群,积极开展事关社会发展、文化建设、民情社情、政策咨询和对外交流等重大问题的研究,构建全省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库和人才库;推动重点学科积极融进我省新型工业化进程,紧密联系高新技术产业、优势产业、支柱产业的发展,大幅度提高重点学科应用型科技成果转化率和产业化率,实现学科建设与创新型湖南建设的良性互动。

三、对策与措施〗

1、增加投入,夯实学科建设基础条件

——加大专项投入。增加省级政府重点学科建设专项资金和各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专项经费。

——多渠道筹集学科建设资金。引入市场机制,加强重点学科产业化基地建设,吸引企业投资学科建设,增加高等学校和重点学科自主引资融资的动力与能力,“十一五”期间学科自筹资金达到4亿元。支持重点学科积极申请纵向和横向重大科研项目,实现学科建设经费投入与科研经费资助的联动效应。

——促进经费资助模式改革。建立学科建设激励机制,试行连续性资助、扶持性资助、定向式资助等多样化的资助模式,提高学科建设投入产出效益。建立各有侧重的资助体系,对省重点学科重点资助其学科创新研究、队伍建设和创新平台建设,对省重点建设学科重点资助其学科基础条件建设。

2、整合资源,增强学科建设整体实力

——统筹规划学科建设。结合我省高等教育发展格局,制定省、学校、学科三个层次的学科建设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全省重点学科建设。以学科建设规划统领和支撑高等学校战略发展规划、队伍建设规划、校园建设规划,有效地带动学校各方面的发展。

——加强创新平台建设。积极推进相关学科或学科方向的集成创新,重点建设3个以上的学科基地成为国家级大型科研基地,实现国家实验室零的突破;重点建设4 0个以上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 5个以上国家级和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2 0个以上特色突出和优势明显的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建立优质资源开放共享机制。结合全省科技创新公共平台和科技服务公共平台的建设,加快全省重点学科人才与科技资源数据库及重点学科信息网络建设。完善湖南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共用网,长远规划平台建设与高精尖设备购置,切实推进全省高等学校图书资料、仪器设备、人力资源的开放共享。

——形成学科建设合力。协调处理好学术带头人与学术团队、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与学科建设的关系,把学科建设与学位点建设、专业建设结合,形成合力,增强学科建设与学位点建设、专业建设的联动效应。

3、推进创新,提高重点学科建设水平

——加强自主创新研究。积极推动重点学科集中优势,在基础研究领域开展创新性研究,实现原创性基础研究和战略性关键技术的重大突破。组织重点学科开展重大课题攻关,积极开展事关社会发展、文化建设、民情社情、政策咨询和国际交流等重大问题的研究,使之成为我省乃至全国知名的“思想库”和研究咨询基地。实施“湖南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计划”和“湖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引导重点学科开展自主创新研究,多出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加强学术带头人的培养。实施“湖南省新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从重点学科遴选、扶植、锻炼一批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学科发展的领军人物。继续实施“芙蓉学者计划”、“高等学校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一批学科建设骨干力量。积极争取更多优秀人才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科技创新团队”和“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和“杰出青年基金”等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

——激发学科梯队创新活力。坚持以学科为依托、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以重大项目为牵引,凝聚学术队伍、激发创新活力。按照“学术大师+创新团队”的要求,实行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任、合同管理的全员聘任制和首席科学家负责制,建立有利于科技创新,有利于人才、特别是优秀中青年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激励和约束机制。

——加强产学研合作。充分发挥湖南省产学研协调办公室的作用,推动学科与企业之间的项目对接与科技合作。将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园和湘潭大学科技园建设与重点学科建设相结合,发挥科技园的孵化器和成果产业化功能,建立科技孵化器。建立重点学科与高科技重点企业间的战略联盟,促进传统学科向新兴、交叉学科转变,实现学科优势与产业优势的有机结合,形成学科建设长效发展机制。

4、完善管理,提高学科建设效益

——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加强对重点学科建设的统筹规划、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成立湖南省重点学科建设专家委员会,切实发挥专家咨询和决策作用。各高等学校建立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统筹管理学校学科建设工作。

——新学科组织管理机制。改革学科组织模式,按照“突出特色、发挥优势、优化组合”的原则,打破各校现有的依托院系所的学科组织结构模式,建立跨院系、多学科、开放共享的科技创新平台。推动学科基层组织创新,灵活设计和有机架构项目式学科组织、基地式学科组织、团队式学科组织,多元化地构建开放式学科组织网络、产学研结合式学科组织网络、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式学科组织网络。

——完善绩效管理。加强学科建设投入产出预期分析,制定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加强管理,加强检查评估,实施重点学科建设中期检查和末位淘汰制,实现全过程动态管理。

——实行分类指导。坚持分层次建设、分类指导,对不同层次、不同门类的重点学科确定不同的建设思路、目标和任务,提出不同的要求,采用不同的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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