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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12月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和评阅工作的通知-校研通〔2019〕59号

2019-10-16   作者:

校研通〔2019〕59号

关于做好12月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和评阅工作的通知

为了确保12月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评阅及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和评阅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

1.组织

为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所有申请我校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都必须通过学校指定的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的相似性检测。本次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在中国知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TMLC2)进行检测。

2.材料提交要求

(1)通过预答辩或经修改后通过预答辩的硕士生,经导师同意后于10月24日前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导师亲笔签名的《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审核表》(附件1),同时提交学位论文电子文档。学位论文电子文档为Word格式,一篇学位论文一个文档,需去除封面、扉页、原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目录、 符号说明、参考文献、附录、攻读学位期间主要的研究成果目录和致谢等,只保留题目、关键字、中英文摘要和正文。论文的格式和排版要严格遵守《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规范(修订)》的要求,命名方式为“学号_姓名_专业.doc”,如:20140001_张三_化学工程与技术.doc。

(2)培养单位应在12月25日前将汇总后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和《XX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汇总表》(Excel格式,附件2)一起打包,发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邮箱(hhx@hnist.edu.cn)。压缩包以“XX学院2019年12月毕业硕士学位论文预检测”形式命名(培养单位名用全称),如“中国语言文学学院2019年12月硕士学位论文预检测”。《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审核表》以纸质形式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3.相似性检测结果及处理

预检测中,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占正文总数15%以内的(含15%),相似性检测通过,可直接申请论文评阅。超过15%的,视为相似性检测不合格,由所在培养单位视情节给予推迟答辩直至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处理。

二、学位论文评阅

1.组织和程序

(1)学位论文是检验学位申请人是否达到相应学位授予水平的重要工作,所有申请我校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在正式答辩前必须经过专家评阅。本次学位论文评阅由研究生院组织,对通过相似性检测的学位论文统一进行送审评阅,评阅方式为匿名评审即“双盲”评审。

(2)硕士生在经导师同意后于12月24日前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申请表》(附件3),还须提交符合《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格式要求》(附件4)格式的纸质版学位论文一式三本,同时提交符合该格式的pdf形式电子文档。根据全国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相关要求,艺术硕士学位论文送审材料还应包含专业能力展示资料。

(3)各培养单位应于12月25日前提交审查合格硕士生的《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申请表》及学位论文(含纸质一式三份和电子版)至研究生院学位办。所有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学位办统一匿名送审。

2.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及处理

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分成A、B、C、D(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专家评阅结果将作为评审优秀学位论文的重要依据。专家评阅结果为2D者,不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本次申请无效。如有1D,需再聘请一位专家匿名评阅论文,如续聘论文评阅人意见也为D,则论文评阅不通过,不得参加学位论文答辩,本次申请无效。本次申请无效硕士生在对学位论文进行实质性修改后可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再次申请评阅和答辩,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硕士生本人或其导师负责解决。

三、其他

进行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是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的重要举措,进行校外专家评阅是检验学位申请人是否达到相应学位授予水平的重要工作,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导师须高度重视,严格把关,确保我校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和评阅工作的顺利进行。

联系人:研究生院学位办黄红霞

电 话:8809770(V6725)

邮 箱:hhx@hnist.edu.cn

附件:

1.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审核表

2.XX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汇总表

3.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申请表

4.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格式要求

研究生院

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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