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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校毕发〔2016〕25号)

2016-12-16   作者:

校毕发〔2016〕25号

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南湖学院、研究生管理处:

根据教育厅、省就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校2017届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湘教毕办〔2016〕27号)等文件的要求(附件1),为做好我校2017届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确保2017届毕业生资源信息真实、准确无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根据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招收的预计将于2017年毕业的研究生、本科生(注意:不含成教生和进修生、旁听生)

二、资格审查方式

今年我校启用“湖南理工学院云就业管理平台”,进行毕业生资格审查程序。

毕业生可通过手机微信端,关注“湖南理工学院招就处”公众号,通过“个人中心-实名认证信息采集”功能进行信息比对,或通过PC端,进入“湖南理工学院毕业生就业网”,通过“学生登录”窗口进入“云就业学生信息平台”,根据提示登录后,在“就业服务-实名认证”栏目中完成信息匹配(实名认证学生操作流程见附件2)。

毕业生在进行实名认证时,要认真对待,实事求是,不得乱填,漏填,故意错填个人信息,妨碍毕业生资格审查的开展。

各学院、南湖学院及研究生管理处就业专干要督促学生提交实名认证信息,及时按要求严格审核毕业生提交的实名认证信息,因毕业生信息填写不规范,审核不通过的,写明原因后,督促毕业生更新后再次提交(实名认证教师操作流程见附件3)。

学院审核通过后,由招就处再次审核,导出并整合已有信息,导入“湖南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办公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就业办公系统”),完成系统生源审核,并上报全体毕业生信息,完成2017届毕业生资格审查。

三、时间安排

2016届毕业生资格校内审查分四个环节进行。

第一环节(11月16日前)进行毕业生实名认证,学院审核,督促未通过学生按要求填写,并提交审核。

第二环节(11月21日前)招就处审核、整合信息,导入“就业办公系统”,登记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编号。

第三环节(11月23日前)各学院就业专干可通过“就业办公系统”进行本学院毕业生生源审核,核实与学籍库不匹配的毕业生信息。

第四环节(11月26日)省就业指导中心对我校导入“就业办公系统”毕业生资格信息进行审核,无误后,上报毕业生数据。

毕业生资格审查数据经教育厅及省就业指导中心核定后,便不能随意更改,任何改动都必须经教育厅学生处及省就业指导中心重新审核认定,方可修改。

四、特别提示

生源地信息在毕业派遣中非常重要,错误的生源地信息会导致毕业生无法正常派遣。申请更改生源地信息,造成派遣出现问题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五、各学院领导、就业专干要高度重视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严格审核,防止信息错误或遗漏,确保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签发及派遣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联系人

含毕业研究生学院:马骁, V网:68855

不含毕业研究生学院(理科):龙颜,V网:62126

不含毕业研究生学院(文科):王旭智,V网:666960

南湖学院各系:徐拔群,V网:69520

附件(点击下载全部附件):

1、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校2017届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2、实名认证学生操作流程

3、实名认证教师操作流程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16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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