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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3-12-22   作者:

校政通〔2013〕33号

关于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

授权点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相关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我省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学位〔2013〕4号)精神,现就我校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工作的基本原则

本次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坚持“服务需求、深化改革、动态调整、保证质量、优化结构”的基本原则。

1.服务需求。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将重点面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国家和我省相关行业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求,结合学校总体发展定位规划,按需申请、择优授权、宁缺毋滥。

2.深化改革。积极推进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突出专业学位人才培养要求,不以学术学位授权点作为增列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必要条件。

3.动态调整。鼓励学位授予单位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及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在硕士学位授权点(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总量不变的前提下自主调整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4.保证质量。将培养条件和培养模式改革作为审核重要依据,注重学位授权审核与人才培养及后期质量评估相结合。

5.优化结构。本次审核将实行填补省内空白的专业学位授权点优先,与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专业学位授权点优先。

二、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基本条件

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3〕37号文件附件1执行。

三、申报工作程序

1. 专业(领域)摸底。2013年9月10日-11月30日,有申报意向的各专业(领域)填报《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表》和《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信息汇总表》。

2. 校内评审与推荐。此次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为限额申报,我校申报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总数不超过3个。经我校学位委员会召开会议评议表决,推荐教育硕士(语文、数学、物理、化学、教育管理)、工程硕士(电子与通信工程)和艺术硕士(音乐)等专业(领域)申报2013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3. 提交申报材料与公示。2013年12月25日前,各相关申报单位向研究生处提交《2013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表》(见附件2)电子稿,并在我校网站上公示。

4. 报送申报材料。2014年1月5日前,学校向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报送申报材料(含《2013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表》一式15份、《2013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汇总表》、《2013年自主调整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汇总表》)。

5. 公开答辩。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将组成联合专家组,以公开答辩方式对申请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需求论证、培养方案和支撑条件等进行全面评审。教育硕士按专业类别答辩,电子与通信工程、音乐按申报领域答辩,各相关申报单位须在2014年1月10日前准备好公开答辩材料并在校内进行模拟答辩。

四、材料准备工作的安排

《2013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表》中的各项内容,除教育硕士按专业类别填写“申请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论证报告”外,其他内容均按申报领域制定和填写。

教育硕士的论证报告、申请表汇总、答辩材料由教务处牵头负责,《申请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第VII项及以后的内容由研究生处牵头负责,其他各项内容及答辩材料均由相关申报单位负责。

在制定专业培养方案时,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年半,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五年。

五、工作要求与说明

1. 本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是国家全面启动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之后开展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相关申报单位要认真领会审核工作精神,以本次审核工作为契机,全面推进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和综合改革。

2. 各申报单位要成立以本单位负责人牵头的申报工作小组,集体研究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和《2013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表》的内涵要求,制定申报方案。

3.各申报单位要打破部门界限,要根据硕士专业学位人才培养和授权申报需要,充分挖据与整合各种有效资源。要根据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指导性培养方案,结合本单位办学特色制定培养方案,并与行(企)业组成联合专家组对申请表进行论证,确保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导向,人才培养定位合理、培养方案科学、支撑条件充分、申报竞争力强。

4. 为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问题,从12月16日起,各申报单位材料工作负责人与研究生处相关人员到校办公楼219集中办公。

5. 相关职能部门要全力支持申报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及时、准确提供所需数据和资料,并为申报工作提供相关条件保障。

6. 各申报单位须按本通知安排如期提交高质量申报材料,确保我校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

7. 各申报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和我省各项纪律规定,坚决制止不正之风,严禁对评审专家和相关人员请客送礼,确保审核工作坚持标准、择优授权、操作规范、程序公平、过程公开、结果公正。

附件:(见公共下载)

1、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

2、2013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表

湖南理工学院

201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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