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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二五”省重点建设学科中期检查的通知

2013-11-25   作者:

关于开展省“十二五”重点建设学科

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及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中期检查的通知》,决定对我校 “十二五” 省级重点建设学科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校5个“十二五”省级重点建设学科:应用化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文艺学、基础数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二、检查内容

1、《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建设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完成情况。

2、学校配套经费(包括学校投入的人才引进、科研项目配套和科研成果奖励、学术交流资助、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购置等费用)到位情况及学科建设经费使用与管理情况。

3、学科大型仪器设备上网共享情况,各省级重点建设学科的大型仪器设备信息须在“湖南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共用网”(http://equip.hnedu.cn)公布。

4、学科建设与管理所取得的经验与存在的问题,今后应采取的措施和建设重点。

三、检查方式

省重点建设学科中期检查采取学校自查、专家评审和省教育厅抽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省教育厅将在学校及各重点建设学科完成自查和上网填报信息工作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在网上对重点建设学科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评审,给出评价等级,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抽取部分重点建设学科进行实地检查。检查结果向全省通报。

四、有关工作要求

1、中期检查是 “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建设的重要环节,对我校“十二五”省级重点建设学科验收及今后省级重点(建设)学科的申报将产生深远影响,各有关学院及省重点建设学科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扎实做好自查和信息填报工作。

2、省重点建设学科实行网上填报,请各重点建设学科完成自查后登陆“湖南省重点学科建设管理网”(登陆端口:*****),下载并阅读《系统使用手册》,认真填报重点建设学科相关信息和建设进展情况。

3、 各省级重点建设学科的管理员由该学科所在学院指派专人负责(见附件1),并于11月25日报送到研究生工作处,再由研究生工作处报省教育厅科技处备案,统一索取管理员账户和密码。

4、请有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各重点建设学科搞好中期检查。

5、各有关学院及各重点建设学科请于12月8日前完成中期检查自查工作和网上信息填报工作,并将以下材料送至研究生工作处:

(1)各重点建设学科撰写的《重点建设学科中期检查自查报告》(见附件2)纸质版各一式二分和电子版,同时请将电子版上传到省重点学科管理系统。

(2) 学校下拨的省级重点建设学科建设经费及配套经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马成;联系电话:13762091919;

E-mail:xkb.hnist@163.com;QQ群:325222

二0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公共下载)

附件1:湖南省重点学科建设管理网管理员登记表

附件2: 《重点建设学科中期自查报告》体例及内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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