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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十二五”重点建设学科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2-11-09   作者:

校政通〔2012〕32号

关于开展省“十二五”重点建设学科

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决定对我校 “十二五” 省级重点建设学科2012年建设进展情况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校5个“十二五”省级重点建设学科:应用化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文艺学、基础数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二、检查内容

1、《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建设学科计划任务书》完成情况;

2、学科建设经费使用及管理情况,含学校配套经费(包括学校投入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费用)到位情况;

3、学科大型仪器设备上网共享情况,各省级重点建设学科的大型仪器设备信息须在“湖南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共用网”(http://equip.hnedu.cn)公布;

4、学科建设与管理所取得的经验与存在的问题,今后应采取的措施和建设重点。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年度检查是全省 “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建设的重要环节,省教育厅将在各校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重点建设学科建设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各有关学院及学科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自查工作。

2、有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各重点建设学科搞好年度检查工作。

3、各有关学院及各重点建设学科于12月1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将以下材料送至学科办:

(1)各重点建设学科撰写《重点(建设)学科年度自查报告》(见附件1)和填报《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建设)学科年度检查表》(参见附件2)。年度检查表中的平台、项目、奖励等重要内容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提供重点(建设)学科2012年度建设成果汇总清单(见附件4)。

(3)学校下拨省级重点(建设)学科建设经费及配套经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请报送纸质版一式2份,同时须报送相应电子版。联系人:马成;联系电话:13962091919;E-mail:xkb.hnist@163.com。

附件1.《重点(建设)学科年度自查报告》体例及内容要求

2.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建设)学科年度自查表

3.《学校重点(建设)学科年度自查报告》体例

4.学校学科建设成果汇总清单(格式)

二○一二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1:

《重点(建设)学科年度自查报告》

体例及内容要求

一、报告标题:

×××湖南省重点(建设)学科年度自查报告

二、报告内容:

第一部分:《重点(建设)学科建设项目任务书》完成情况

1、完成或超额完成的指标情况(定性、定量分析结合)

2、未能如期完成的指标0情况及原因分析

第二部分:重点(建设)学科建设的主要进展

从学科方向凝炼、学科队伍汇聚、加强科学研究、促进人才培养以及资源条件建设等方面,阐述学科建设思路和建设成就。

第三部分:重点(建设)学科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

请逐项叙述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包括主要完成人、成果依托的项目、主要内容、水平标志和重要价值或效益等。

第四部分:学科建设存在的不足以及未来发展的设想与措施

其他附件请看公共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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