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理工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破格复试办法》的通知
《湖南理工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破格复试办法》经学校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为了做好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破格复试的条件和程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湖南理工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校政发[2014]4号)等,制定本办法。
1、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第一志愿报考湖南理工学院,申请破格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
2、统考公共科目政治理论或外国语的成绩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5分以内(含5分), 总分成绩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科目成绩在报考专业名列前茅。
3、研究能力较强,在省级以上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2篇以上(含2篇)论文。
4、破格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和专业。
1、申请破格复试的考生填写《湖南理工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破格复试申请表》(见附件),并附上2名专家(报考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的推荐意见,于3月29日前报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审议,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于4月2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2、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同意后,申请破格复试的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
破格复试考生的复试、录取办法要求与第一志愿合格考生、调剂考生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