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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第十二届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9-01-02   作者:

校研通〔201884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第十二届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

                            奖励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硕士学位授权点

   激励广大教师投身教研教改,潜心教书育人,更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加快双一流建设,实现内涵式发展,湖南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开展第十二届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553号)(见附件),现将通知转发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励推荐工作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学校硕士学位授权点限额推荐1项。

2.硕士学位授权点负责人按照《第十二届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实施办法》文件中的申报条件,认真组织、广泛宣传和发动教师申报,并按通知中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于2019226前将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一式1)、教学成果报告一式1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北院办公楼105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邮箱xkb.hnist@163.com

3.为保证申报质量,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并反馈修改建议。201935日之前,学位点提交初审修改完善后的申报材料,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第二次评审,最终确定推荐名单,并提交上报教育厅的完整申报材料

联系人:曹方春  联系电话:63313V


附件:湘教通〔2018553关于开展第十二届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院

               20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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