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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课程补修工作的通知

2018-09-21   作者:

校研通〔201864


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课程补修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研究生:

为规范我校非师范类专业本科生、跨专业或同等学力录取的研究生补修课程的管理,确保培养环节的完备性,现将有关研究生课程补修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修要求

1.根据湖南理工学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非师范类专业本科生录取教育硕士需补修教师教育类课程,跨专业或同等学力录取的研究生,须补修本学科指定的本科专业基础课程。

2.补修课程成绩不计学分,但须列入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和进入个人成绩单。补修课程未修或补修成绩不合格的,不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二、补修安排

1.须补修相应课程研究生925日前,向培养单位提交补修申请(见附件1),学习过本学科专业指定的补修课程的研究生向培养单位提交补修课程免修申请(见附件2)(以成绩单为准)

2.非师范类专业本科生录取教育硕士需补修教师教育类课程(教育学和心理学),采用跟班学校本科生一起上课的方式进行,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教育科学学院总课表2018-2019-1(见附件3)做好相关安排。

需补修的研究生根据自己时间安排自行选择任课老师听课,并将补修申请表交任课老师

3.跨专业或同等学力录取研究生需补修本学科指定的本科专业基础课程,由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按照培养方案规定进行安排;

4.补修课程的成绩由任课教师向培养单位提供,培养单位汇总研究生补修成绩单(见附件4),统一交研究生登记、备案。

三、材料报送

请各培养单位于928日之前,将本单位研究生本学期补修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报研究生培养办

补修课程考核结束后将补修课程成绩单以及免修申请表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联系人:曹方春,联系电话:63313


1. 研究生补修本科课程申请表

2. 研究生补修课程免修申请

3. 教育科学学院总课表2018-2019-1

4. 研究生补修课程成绩单

5. 研究生补修本科课程情况统计表


                     研究生

2018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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