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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中期检查和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8-09-17   作者:

校研通〔201862


于开展2018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

中期检查和验收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文件精神,现将开展2018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在研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申报对象及要求

1、申请人须为各单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开展相应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的能力,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岁。

2、每个申请人只能报 1个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原则上可再参加 1个项目,每个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 6人。

3、下列人员本次不能申报:未完成已承担省教育厅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虽已完成但截至本通知下发之日未报送结题报告书的项目负责人。

(二)研究类型、范围及期限

1、项目分省级重点项目、省级一般项目和校级一般项目三类。

2、立项范围可以参考《2018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申报指南》,也可以自行选题。

3、项目研究期限,一般项目1年,重点项目不超过2年。

(三)申报程序、项目数量和经费保障

项目采取自愿申报、学校评选校级项目,并限额择优推荐省级项目。

省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推荐申报数量按照教育厅分配的申报数量确定。校级项目立项数量按照2018年预算安排确定。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纳入全省高校双一流建设考核及经费分配因素,拟推荐申报立项的项目从我校省拨双一流建设专项经费或自有资金中按照重点项目不低于5万元/项、一般项目不低于1万元/项的标准给予足额经费保障。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立项项目的管理,按照教育厅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教改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的通知》(湘教发〔201246号)要求进行,省教育厅将对立项的项目经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校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立项项目的管理,按照《湖南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校政发[2013]20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资助和管理。

二、在研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

在研的省级和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请做好项目的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工作,两类项目均采用省级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报告书及成果鉴定书。

三、材料提交

1、项目申报:为保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质量,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严格规范项目申报和遴选推荐各环节的工作,对申报的项目组织初评,向研究生院限额推荐申报2项,并提交推荐项目的申请书以及申报汇总表电子稿和纸质稿(一式二份)(附件23)。

2、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由各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或结题报告书及成果鉴定书电子稿和纸质稿(一式二份)(附件45)。

3、提交时间:20181010日前交材料送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文档发送至45845194@qq.com。联系人:曹方春,联系电话:63313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强化对在研项目的过程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督促各在研项目负责人做好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

附件:

1、关于开展2018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399)

2、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改研究课题项目申请书

32018年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4、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

5、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及成果鉴定书

6、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7、在研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8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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