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研通〔2018〕12号
关于定稿2017版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制定(修订)课程
教学大纲的通知
各有关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修(制)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校研通〔2016〕14号)文件要求,2017版培养方案经过各学科专业(领域)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修定、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及主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审核、研究生院审批后,予以定稿,并已在2017级硕士研究生中实施。
请各相关单位根据2017版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制定(修订)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采用统一格式,内容包括课程编码、课程名称、学时、学分、开课时间、先修课程、教学方式、考核方式、主要教材及参考文献、适用范围、主要教学内容等。每门课程的总学时数按每学分16或18学时确定。教学大纲要简明扼要,一般不超过2000字。
各单位于2018年3月30日前把教学大纲报研究生院备案,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8646324(V网63313)。
附件:
1.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模板;
2.2017版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研究生院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