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2016-2017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经过各学院评定,研究生处对本学年度研究生处组织的四次校级活动的考勤纪录进行相应差分操作,并按校政发〔2013〕24号文件精神,60%享受全额学业奖学金,35%享受半额学业奖学金,最终形成2017年毕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详见附件)。
现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如有疑问,请于三日内向研究生处反映与核实。
联系人:曹方春,联系电话:8646324。
附件(点击下载):2016-2017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2017届毕业生)
研究生工作处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