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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生毕业留校从事辅导员工作方案

2017-05-29   作者:

校研通〔2017〕47号

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生毕业留校从事辅导员

工作方案

为更好满足学校发展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以非事业编制合同制形式面向我校2017届硕士毕业生,招聘2人留校担任辅导员工作。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用人性质

非事业编制合同制形式(人事代理形式)

二、招聘条件

1.2017届优秀硕士毕业生,能按时完成学业,顺利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学生工作;

3.担任过助管、助教、助研岗位的工作;

4.注重德、智、体、能全面发展,在校期间表现优秀,无违规违纪及受处分记录;

5.学习成绩优良;

6.具有熟练的office等办公软件操作能力;

7. 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具备处理学生工作事物方面的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及语言表达能力。

三、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9日—2017年5月31日

2.报名方式:各培养单位择优推荐至研究生处,其中中文学院2名,化学化工学院2名,信息学院2名,教科所2名(含教育管理硕士与学科教育硕士),所推荐学生中至少有一名男生。请推荐人员填写报名表及相应支撑材料,推荐对象需经所在单位的班子集体研究后择优推荐,加盖各培养单位的公章,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推荐上报。

3、报名地点:有意向者请于2017年5月31日上午12点前将《湖南理工学院非事业编制合同制人员报表》(见附件)及相关佐证材料交研究生处。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后,将通知初审合格者统一参加笔试与面试,择优录用。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8646324。

四、考试形式、地点及时间(详情见人事处招聘方案)

考试时间:笔试6月3日上午;面试6月3日下午

五、注意事项

1.所提交的材料复印件不再退回。

2.严格落实选拔纪律要求,发现任何打听造谣情况、送礼请客等行为,一律取消选拔资格。

3.应聘者、推荐人和推荐学院要保证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真实。如有作假,一经发现,概不录用。

研究生工作处

2017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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