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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上学期研究生助管岗位聘任的通知

2017-02-20   作者:

校研通〔2017〕5号

关于2017年上学期研究生助管岗位聘任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三助”奖学金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现就2017年上学期研究生“助管”岗位聘任工作通知如下:

1、2017年上学期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经各单位申报,研究生处已审核确认(见附件1)。

2、请各培养单位组织有参加“助管”工作意向的研究生填写“助管”岗位申请表(见附件2),申请表于2月23日前交各用人单位。

3、请各用人单位2月23日-24日内进行岗位聘任审核工作,审核结束后将聘用研究生的申请表交研究生处审批。

4、最终聘用结果由研究生处统一公布。

5、相关说明:

①研究生申请“助管”岗位基本条件:政治思想优良、责任心强、全日制在籍硕士研究生,同等条件下贫困生优先;

②研究生“助管”工作,不能影响研究生正常学习与科研,每周的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各设岗部门不能要求研究生超时工作。届时研究生处将进行不定期跟踪,如有违反则取消该部门所设岗位;

③每名研究生只允许担任1个岗位的“助管”工作,应届毕业生本学期将不再参加助管工作;

④研究生“助管”工作,各用人单位应对其政治思想表现、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和工作量等进行考核,对不能胜任的研究生“助管”,各用人单位可随时解聘,并报研究生处备案,被解聘的研究生在下一学期不再具备应聘资格;

⑤研究生“助管”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300元/月,聘期结束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

研究生兼任“助管”工作,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方面,各用人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对受聘的研究生,严格要求,加强指导和考核。

附件(点击下载全部附件):

1、2017年上学期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汇总表

2、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表

研究生工作处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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