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研通〔2018〕2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安全教育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近期,我校研究生在校园内发生多起安全事故。4月19日晚上,一名化工学院研究生在帮忙送外卖过程中与一名本科生送餐同学发生两辆摩托车相撞事故,两名同学不同程度受伤;5月3日晚上,一名音乐学院研究生在校园骑自行车摔伤,导致脚趾骨折;5月6日晚上,体育学院研究生驾驶的小轿车撞到体育学院门前的路灯上,万幸车内学生没有受伤。
毕业季来临,很多研究生因为毕业论文、家庭困难、失恋等原因身上背负了巨大的压力,是事故多发期。为确保广大研究生的学习、生活和人身安全,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切实提高研究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进一步加强研究生的管理与安全教育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在科研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研究生的管理,教育研究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在课题实验、生产实习、现场调研等学习工作中要接受安全培训,掌握相应安全知识,了解相应安全措施,具备相应安全防护能力,确保人身安全;同时提醒学生自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2、督促本单位研究生导师进一步加强对所指导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教育。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应结合各培养环节的特点,合理安排研究生学习任务和课题研究进度,保持与研究生的定期联系,积极主动增加每月与学生讨论交流次数,及时掌握研究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加强对研究生思想道德、安全风险、心理健康和学术诚信等方面的教育,全面关心研究生的身心成长。
3、通知本单位研究生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和校外住宿审批等制度;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在学生公寓区域内哄闹、影响他人正常学习生活;不得有赌博、酗酒、吸烟、吸毒、结伙滋事、打架斗殴及其它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等违法、违规、违纪活动;严禁在宿舍存放、使用违章电器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禁止在宿舍饲养宠物。
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建立研究生管理QQ群,研究生主管副院长、学生工作副书记、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教学秘书和学院全体研究生要加入QQ群。
5、各学院成立一支研究生安全信息员队伍,及时传达学校及学院相关安全预警。
6、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研究生院。(特别是心理问题学生和家庭特别困难学生)
研究生院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