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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理工学院2018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方案

2018-01-05   作者:

校研通〔2018〕1号

关于印发《湖南理工学院2018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湖南理工学院2018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方案》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印发给各培养单位,请认真贯彻执行。

研究生工作处

2018年1月5日

湖南理工学院2018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8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湘教通〔2017〕43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8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类别、指标

校级优秀毕业生28人;

市级优秀毕业生指标待定;

省级优秀毕业4人。

二、指标分配方案

校级优秀毕业:各培养单位根据毕业生人数30%确定;

市级优秀毕业: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推荐,具体名额待岳阳市教育局相关文件下发后再做分配;

省级优秀毕业: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推荐4人。

三、评选程序

1、各培养单位按照《关于开展2018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按预计毕业生人数30%比例进行推荐;

2、研究生会主席团审核各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生材料,并根据2017年的活动记录情况对无故不参加的同学进行相应减分操作,并形成审核结果报研究生处;

3、研究生处根据研究生会的审核结果来审定最终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

4、学校审核推荐省级、市级优秀毕业生。学校成立省、市级优秀毕业生评审领导小组,由评审领导小组全面审核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确定省级、市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并在校园网和校内多处醒目的公告栏将评选条件、程序和结果等公示7天后按要求分别上报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5、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对学校报送的推荐名单及其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最终确定省级、市级优秀毕业生名单。

四、表彰奖励

经评定的优秀毕业生,分别由省教育厅授予“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8届优秀毕业生”,由岳阳市教育局授予“岳阳市2018届优秀毕业生”称号,由学校授予“湖南理工学院2018届优秀毕业生”,并分别颁发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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