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研通〔2018〕21号
关于上报2015级学术硕士研究生必修环节
考核材料的通知
各相关培养单位:
根据《湖南理工学院学术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校政发[2015]9号)文件精神,学术硕士研究生必修环节包含“科研工作与社会实践”和“学术活动”二部分,由导师负责考核,考核合格后获得3个学分。2015级学术硕士研究生现已临近毕业,各必修环节应已全部完成,请各相关培养单位做好必修环节的考核以及成绩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科研工作的内容可以是科研课题研究,撰写立项申请书、成果鉴定书、科研报告,申请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社会实践的内容可由硕士生、导师或学位点确定,硕士生须提交科研工作和社会实践总结报告。
学术活动包括作学术报告,参加学术报告会、学术讲座以及各种专题讨论等内容,至少参加三次以上学术活动,并提供总结报告。
二、考核方式
硕士生研究生须按科研工作与社会实践、学术活动环节填写“学术硕士研究生必修环节考核表”,并提交《学术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记录本》和总结报告,由导师根据《学术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记录本》和总结报告情况采用考查方式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三、材料收集与上交
硕士研究生导师对必修环节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把相关材料交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汇总必修环节成绩后,于4月13日前把必修环节成绩汇总表、考核表以及总结报告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存入研究生培养档案,《学术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记录本》由各培养单位存档。
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8646324( V 63313)。
附件:
1、学术硕士研究生必修环节考核表
2、学术硕士研究生必修环节总结报告
3、学术硕士研究生必修环节成绩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