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研通〔2018〕25号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
课程教学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教学过程的质量管理,维护研究生教学正常秩序,促进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开展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检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学检查的时间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第8周至第9周。
二、教学检查的方式与内容
1、检查方式
按照研究生课程教学课表,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课程数,在不告知任课教师的前提下进行随堂听课检查,并填写《研究生课程教学中期检查听课情况记录》(见附件2)。
2、教学检查的内容
课程教学检查是对研究生课程的教学秩序、开课状况、教学质量、教风学风等进行监督指导。包括:任课教师授课情况和授课效果;是否存在擅自停课、调课、换人上课等情况;检查任课教师是否备有完整、规范的教学档案,如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讲义等;检查任课教师推荐学生使用的教材情况;检查研究生上课及学习情况,是否存在旷课、迟到、早退等不遵守课堂纪律的情况。
三、教学检查组织安排
1、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课程教学检查小组,制定课程教学中期检查方案,填写《研究生课程教学中期检查听课计划》(见附件1)。检查小组人数不少于3人,组长由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的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由组长在本单位硕士生导师中选定。
2、检查小组须对教师的教学情况做出客观公正的集体评价,必要时可组织召开教师座谈会和研究生座谈会,进一步听取学生和老师关于教学培养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将评价意见反馈各任课老师。
3、各培养单位汇总评价意见后填写《研究生课程教学中期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并于2018年5月10日前将检查方案以及三个附件材料一起送研究生院。
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8646324(V网63313)
研究生院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