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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硕士研究生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7-05-18   作者:

校研通〔2017〕44号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硕士研究生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本学期课程考核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根据教学计划和暑期放假安排,本学期课堂教学任务最迟应于第19周(2017年6月25日)完成,各门课程的考核、阅卷、登分工作请在第20周周五(2017年6月30日)之前完成。硕士研究生课程考核工作由各课程教学单位(以下简称组考单位)负责实施,考核方式按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执行,具体考核时间由各组考单位根据课程教学进展安排,尽量跟本科集中考试时间错开并尽量集中。

二、考试命题

1、凡需考生集中笔试(含开卷)的课程,各组考单位应成立课程考核命题小组,负责命题、确定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审核试题等工作。2人或2人以上的教师讲授同一门课程的须采用同一套考试试卷。硕士生笔试、口试均须A、B两套试卷,其中一套备用。

2、考试试卷由各组考单位负责印刷、清点、复核、装袋密封和保管,研究生处提供印刷条件并配合印卷。各组考单位在印制试卷前须提供与试卷相应的《湖南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课程考试命题审核表》(附件1),并至少提前一周与研究生处联系确认具体印卷时间。

3、采取其它形式考核的课程,应由任课教师认真填写《硕士研究生课程考核方案》(附件2),经组考单位考核小组组长和分管领导审批后报研究生处批复后方可实施。

4、无论何种考核形式,考核内容应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做到命题科学、严谨,格式规范,且难易程度适中,能体现学生对课程知识体系和专业技能的掌握程度。开卷考核应着重测试学生应用所学课程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考核组织

1、本学期硕士研究生课程考核由各组考单位组织,考核安排报研究生处审查后方可实施。

2、各组考单位要加强研究生课程考核的制度建设,制定科学、规范、严密的工作程序,高度重视试题和参考答案的保密工作。确保命题、试卷印制、试卷保密等环节规范、有序,保证试卷和参考答案在考前不泄密、不出差错。

3、各组考单位应制定本学期研究生课程考核组考方案。并应将组考方案及时通知相关学生。方案应包括:课程考核安排表、课程考核方案、考场规则、监考老师职责、组考单位考务工作小组成员名单等。含本学期教学计划安排的所有课程的课程考核安排表(附件3)统一采用EXCEL格式,并用A4纸打印。组考方案(含电子版)应于2017年6月2日下午5:30点前送研究生处。

4、参加集中笔试的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5、根据《湖南理工学院学术硕士研究生课程(环节)管理及考核暂行办法》(校研通[2017]26号)的有关规定,研究生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课程考核,可在已修满课程最低学时后申请缓考,申请人须填写《湖南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课程缓考审批表》(见附件4),经批准同意后方可缓考。

四、阅卷、成绩评定和网上录入

学生课程考核成绩应于考核后三天内评定,并由任课教师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遇特殊情况(如名册中无名单等),请填写《硕士研究生网上成绩录入异常情况记录表》(附件5)。任课教师应将网上打印的成绩单和记录教学实时情况的学生成绩记录册,经本人和组考单位签字后,连同阅完的学生答卷一并交组考单位研究生秘书存档。所有课程的成绩录入应于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录入成绩的需提前办理相关手续。

五、考核材料归档

各组考单位应按专业或教学班级将课程试卷、学生答卷及其它相关资料在考试结束后按要求(见附件6-10)装订归档。其中,各门课程(含本学期教学计划安排的所有课程)的考核成绩(含学生成绩原始记录册和成绩录入打印件)、试卷分析报告表等打印应一式两份,分别装订成册。其中一份于2017年9月3日前交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考务联系人:戴老师(V网:65136)

研究生工作处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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