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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中期检查的通知

2017-05-02   作者:

校研通〔2017〕41号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

教学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教学过程的质量管理,维护研究生教学正常秩序,促进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开展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检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学检查的时间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第11周至第12周。

二、教学检查的方式与内容

1、各学院成立研究生课程教学检查小组,检查小组由3人组成,组长由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的负责人担任,其余2人由组长在本单位硕士生导师中选定。各单位在成立检查小组后,将检查小组负责人和成员名单(含主管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于5月5日前报研究生工作处培养办公室。

2、检查方式:检查小组按照研究生课程教学课表,随机抽选3-4门课程,对本单位所授课程进行集体随堂听课检查,检查小组不得提前告知任课教师和听课时间。

3、教学检查的内容:

(1)检查教学内容是否符合培养方案、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

(2)检查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以及教师为人师表情况;

(3)检查研究生学风情况。

三、教学检查的评价与反馈

检查小组须对教师的教学情况做出客观公正的集体评价,并于5月12日前将评价意见(含主管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和电子版)送交研究生工作处培养办公室。

联系人:戴老师 (V网:65136)

研究生工作处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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