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培养管理>>教学管理>>教学安排>>正文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测评工作的通知

2016-12-30   作者:

校研通〔2016〕35号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课程建设,不断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根据《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管理暂行规定》(校研通【2016】8号)的文件要求,研究生工作处定于近期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教学质量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对象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各年级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

二、评教时间

本次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教学质量测评时间为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16日。

三、评教内容

评教内容包括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学生考勤、讲授内容、课后作业、教学方法、教学效果以及教师为人师表等情况。

四、评教程序

1、各培养单位收齐本学期“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记录本”,结合本学期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中期检查结果,召开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会议,对任课教师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比例不超过本单位本学期被考核任课教师总人数的10%。

2、各培养单位在本单位内公布任课教师考核结果,并在2017年1月16日前向研究生工作处提交《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教学质量测评汇总表》(附件1),同时提交测评汇总表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五、评教结果

各培养单位应将评教结果反馈给任课教师,进行分析总结,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研究生工作处将对于教学效果好,教学评估成绩优秀的任课教师,给予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优秀奖;对于不称职的任课教师,将视其情节通报批评、扣发课时酬金或取消其课程教学资格。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单位的评教工作,并对各研究生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做出客观、公正地评价。

联系人:戴老师 (V网:65136) 邮 箱:xkb.hnist@163.com

研究生工作处

2016年12月30日

关闭窗口
教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