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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研究生暑期留校管理的通知

2016-06-24   作者:

各学院:

因暑期宿舍基础设施改造、电力改造及宿舍空调安装,经学校研究决定,原则上不安排学生暑期留校居留。研究生如确实因暑期要做实验或完成导师安排的科研相关工作,经导师同意可以申请留校。为强化部分留校学生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留校学生类别:

2014级、2015级在籍研究生;2016级录取新生。

二、留校工作程序:

学生本人如实填写申请表——导师确认同意——学院审核——学生签订留校责任承诺书——研究生处审批——宿管中心安排集中住宿(见附件1、2)。

三、工作要求:

(1)严格控制留校学生人数。各学院应严格加强对申请留校研究生的审核,坚决制止随意留校情况,避免因留校学生过多且管理混乱而影响学生的安全和学校重要工程建设的实施。

(2)严格规范申请审批程序。所有留校学生都必须按留校申请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必须服从学校安排,集中住宿和集中学习。申请汇总情况请于6月30日下午报研究生处曹方春老师(见附件3),逾期不再受理。

(3)严格日常管理。各学院应指派老师专项负责,并在留校研究生中指定小组负责人,负责小组成员的出勤、住宿、安全等情况,每天向负责老师汇报,有事说事,无事报平安,研究生外出时必须向导师和学院负责老师说明原因并征得同意;研究生导师应加强对留校研究生的沟通与关注。研究生处将抽查留校学生的学习、住宿等情况,对申请留校但未在校学习或住宿的学生将即时取消留校资格。

研究生处

201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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