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编制湖南省高等院校“十三五”学科建设发展规划的通知(湘教通[2015]120号)》精神,现将我校开展“十三五”重点学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十三五”校重点学科按一级学科申报。学科名称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部2011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为依据。
4、学科研究方向特色明显,与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结合紧密,对区域经济建设、社会、文化发展和科技进步有较大作用。
5、有稳定的学科梯队,学术团队整体水平较高,学科带头人应具有正高职称,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具有较强的学术组织能力;学术骨干中具有博士学位者达到一定比例。
6、仪器设备与图书资料的配置能较好满足科学研究需要。
7、学科整体水平在省内同类学校相同学科中处于先进水平或具有较为明显的优势。
各院(部,所)只能申报一个一级学科,跨院(部,所)的一级学科可联合申报,但占用本单位申报名额。中国语言文学、化学工程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等3个一级学科直接认定为“十三五”校重点学科,不参加申报,所在单位不得再申报其他一级学科。
申报和建设校重点学科是提升我校学科综合实力的重要举措之一,学校将对校重点学科提供建设资助,并将申报和建设工作纳入院(部)目标管理综合评估。“十三五”省重点学科将从校重点学科中择优推荐申报。各相关院(部、所)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校重点学科申报工作,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材料客观真实。
(一) 各申报学科可在学校范围内整合资源,但各申报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学科方向带头人、各学科方向学术骨干不得与其他申报学科的相应成员重复。至申报之日,已调离学校的人员、尚未正式调入学校的人员以及外单位兼职人员,一律不得作为本学科人员填报。
(二)严格按照《湖南理工学院“十三五”重点学科申报书》填表说明和脚注填写申报书。
(三)附件材料提供详细目录清单,按《湖南理工学院“十三五”重点学科评审指标体系》组织。代表性材料在目录项名称右上角用“*”标注,代表性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其中代表性论文、专著(限30篇)需提供首页或封面复印件,按目录中的标注顺序装订。
1、《湖南理工学院“十三五”重点学科申报书》(附件1)
2、《湖南理工学院“十三五”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附件2);
3、《湖南理工学院“十三五”重点学科申报书》附件材料
4、申报书、建设计划任务书需同时报送相应电子文档。
1、9月1日前,各申报学科向学科办提交附件1和2、附件材料详细目录清单的纸质文档1式3份,装订成册的附件材料一套,提交附件1和2以及附件材料详细目录清单的电子文档。
4、9月20日前,学校将“十三五”校重点学科名单及《湖南理工学院“十三五”学科建设发展规划》上报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