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三助”奖学金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就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助管岗位聘任工作通知如下:
1、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经各单位申报,研究生处审核确认后,已通过办公网和研究生处网站发布。
2、请各培养单位组织有参加助管工作意向的研究生填写助管岗位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于9月16日前交各用人单位。
3、请各用人单位9月16-9月18日内进行岗位聘任审核工作,审核结束后将聘用研究生的申请表交研究生处审批。
①研究生申请助管岗位基本条件:政治思想优良、责任心强、全日制在籍硕士研究生,同等条件下贫困生优先;
②研究生助管工作,不能影响研究生正常学习与科研,每周的工作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
④研究生助管工作,各用人单位应对其政治思想表现、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和工作量等进行考核,对不能胜任的研究生助管,各用人单位可随时解聘,并报研究生处备案,被解聘的研究生在下一学期不再具备应聘资格;
⑤研究生助管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300元/月,聘期结束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
研究生兼任助管工作,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方面,各用人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对受聘的研究生,严格要求,加强指导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