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说明
一、硕士学位申请书为学位审查各环节材料的合订本。装订顺序如下:
1、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申请资格审查表;
2、湖南理工学院导师对硕士生综合素质及学位论文的评语;
3、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3份);
4、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申请表;
5、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
6、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
7、湖南理工学院授予硕士学位审批意见表;
8、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9、在读期间学术与应用成果复印件(发表论文目录页与第一页)。
二、封面有关栏目填写说明
1、“研究生类型”填“学术硕士”或“专业硕士”;
2、“学科专业/领域”:学术硕士填写一级学科名称。专业硕士填写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名称,如教育硕士(教育管理)、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机械工程领域工程硕士、音乐领域艺术硕士等;
3、“第二导师”:专业硕士填写校外实践单位指导导师。学术硕士填第二导师,如无,可不填写。
三、有关要求
1、申请书须一式一份,所填内容的字体均用宋体五号字或用黑色墨水笔填写清楚,
各项材料按上述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其中“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可复印,其余签名与盖章均须原件)。
2、除已注明的栏目外,编辑时不能改变表中格式,不能另外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