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积累专业学位硕士生培养指导经验,为申报专业学位授权点创造条件,学校大力争取教育厅为我校单列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指标,并与湖南师范大学在艺术硕士(音乐、美术),法律硕士(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工程硕士(化学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等专业(领域)开展联合培养专业硕士的工作,请相关学院认真组织推荐硕士生指导教师,填写附件中的有关表格,并与1月15日18:00前将表格的电子文档发到学科办邮箱:xkb.hnist@163.com。
湖南师大硕导遴选资料在公共下载。
联系人:戴菀珊
电话:8809778,13973065136
学科办
201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