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政通〔2011〕5号
关于开展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项目建设自评自查的
通 知
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学院: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2011年工作要点》,今年将对三个新增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进行中期检查,重点检查规划落实情况和建设成效。为了迎接中期检查,学校决定开展《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项目建设规划》实施进展情况自评自查。具体工作事宜安排如下:
一、自评自查内容
本次自评自查的主要内容是我校截止2010年底的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项目建设规划落实情况和建设成效。自评自查的主要依据是《湖南理工学院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项目建设规划》(见附件1)、《湖南理工学院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9-2012年项目建设任务分解方案》(见附件2)、《湖南理工学院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项目建设自评自查报告》、《湖南理工学院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项目建设简况表》。
二、自评自查步骤
1.3月15日召开专题会议,布置自评自查工作。
2.3月15日——4月5日,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学院组织组自评自查,形成3000字左右的《湖南理工学院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项目建设XX项目/学科自评自查报告》(正文体例及内容要求见附件3),并填写《湖南理工学院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项目建设简况表》(见附件4)。
3.4月5日——4月15日,学科办在全面汇总的基础上,撰写《2009-2010年湖南理工学院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项目建设自评自查报告》,形成完整《简况表》,由校务会审定。
4.4月20日,召开专题会议,对立项建设工作点评,确定后段的建设重点和任务。
三、任务分解:
| 序号 | 表格内容 | 填写单位 | 汇总审核 单位 | 
| 1 | 首页:基本数据 | 人事(学术队伍)、科技(科学研究)、招就和教务(教学与人才培养)、资产、图书和计财(基本条件) | 学科 | 
| 2 | Ⅲ-1现有教学科研人员 | 人事 | 人事 | 
| 3 | Ⅲ-2现有院(系、所)设置与人员配备 | 人事 | 人事 | 
| 4 | Ⅲ-3兼职研究生导师招收、培养研究生情况 | 学科 | 学科 | 
| 5 | Ⅳ-1本科专业设置及规模 | 招就 | 招就 | 
| 6 | Ⅳ-2教学成果、教材奖 | 教务 | 教务 | 
| 7 | Ⅳ-3人才培养质量自我评价 | 教务 | 教务 | 
| 8 | Ⅴ-1科学研究主要成果统计 | 科技 | 科技 | 
| 9 | Ⅴ-1-1专著、译著、统编教材 | 科技 | 科技 | 
| 10 | Ⅴ-1-2代表性论文 | 科技 | 科技 | 
| 11 | Ⅴ-1-3国家级奖及省部级奖 | 科技 | 科技 | 
| 12 | Ⅴ-2科研项目经费 | 科技,计财协助 | 科技 | 
| 13 | Ⅴ-3目前承担科研项目统计 | 科技 | 科技 | 
| 14 | Ⅴ-3-1目前承担科研项目清单 | 科技 | 科技 | 
| 15 | Ⅵ-1教学科研设施与图书资料 | 资产、图书、教务 | 资产、图书、教务 | 
| 16 | Ⅵ-2校园面积 | 基建 | 基建 | 
| 17 | Ⅶ-1学科基本数据 | 化工、信息、中文,数学、机械、政法 | 学科,人事、科技、计财、资产、教务、图书协助 | 
| 18 | Ⅶ-2研究方向及其带头人、骨干 | 化工、信息、中文、数学、机械、政法 | 
| 19 | Ⅶ-3学科带头人 | 化工、信息、中文、数学、机械、政法 | 
| 20 | Ⅷ-1主要领导成员 | 办公室 | 办公室 | 
| 21 | Ⅷ-2有关管理机构及规章制度简况 | 办公室 | 办公室 | 
| 22 | Ⅸ外聘兼职人员 | 人事 | 人事 | 
| 23 | 附表1教授名单 | 人事 | 人事 | 
| 24 | 附表2博士学位人员名单 | 人事 | 人事 | 
四、具体要求:
(一)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项目建设自评自查工作是我校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的重要环节,对我校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中期检查和验收及我校的学科建设具有重要影响,各职能部门和学院要充分认识这次自评自查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二)填写要求
1.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准确、有据可查。
2.直接填写在《简况表》电子文件相关栏目位置。不要另行设计格式,保持原有表格的完整性。
3.Ⅶ-2研究方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微调,每个研究方向的学术骨干填写高学历、高职称、硕导优先,不得超过四个,须保持研究方向的一致性。
4.以数码照片格式(最好以原件拍出彩色)提交重要、关键部分的支撑附件,文件夹和照片文件需标明具体名称:
1)正高职称人员的证书、聘书等;
2)博士学位人员的证书等;
3)硕士生导师聘书等。
4)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新增省级学科带头人、新增湖南省“121人才工程”人选、省高校科研创新团队的批文等。
5)省部级以上项目、成果的批文、证书、奖状等;
6)代表性论文的封面、目录、第一页、转摘信息等。
7)代表性著作、教材的封面、目录、第一页。
5.在4月5日下午下班之前,将所填表格部分、支撑附件部分的电子稿发送学科办邮箱(xkb.hnist@163.com)。
附件(请从学校办公系统全院文件下载):
附1:湖南理工学院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项目建设规划
附2:湖南理工学院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9-2012年项目建设任务分解方案
附3:湖南理工学院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项目建设自评自查报告
附4: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项目建设简况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