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湖南理工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现就复试环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7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包含专业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和综合面试,由各培养单位安排实施。
(一)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符合相应门类(学科)的A类地区国家分数线要求的考生。
(二)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我校调剂申请并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
4、往届考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考生提供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已获英语四、六级证书者请携带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复印件;
6、加盖有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
7、同等学力考生按照我校招生简章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8、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身份参加复试的还应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9、《湖南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10、《湖南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
11、《湖南理工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13、未通过网上学籍学历验证的考生须提交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籍学历验证报告,国外学历考生必须出具教留服的认证证明;凡不按要求提交验证证明、隐瞒学籍学历校验信息或提交虚假验证证明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复试时间为3月25日~4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请咨询相关学院。
(一)复试考试期间,考生应当遵守考场纪律,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复试考试期间,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考生,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中相关条款接受处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