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举行校外硕士生导师聘任仪式暨落实人才培养方案研讨会
2019年10月19日上午,我院举行校外硕士生导师聘任仪式暨落实人才培养方案研讨会,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个阶段在模拟法庭举行校外硕士生导师聘任仪式,聘任仪式由政法学院副院长周四丁教授主持,湖南理工学院副校长张国云教授、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院院长唐课文教授和李丽荣书记、政法学院党总支书记陈建军教授参加了聘任仪式。张国云副校长首先代表学校致欢迎辞,介绍了学校和政法学院的基本情况,对政法学院学科建设发展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本次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并祝愿政法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取得新的成绩。随后,研究生院院长唐课文教授宣读了导师聘任名单。政法学院党总支书记陈建军教授宣读了学生选定和导师确认的法律硕士、教育硕士指导老师名单。上海建纬(长沙)律师事务所主任戴勇坚一级律师和岳阳市第十四中学政治教研室主任黄正阳高级教师作为校外硕士生导师代表先后做了表态发言。最后学院还为出席会议的全体校外硕士生导师颁发了聘书。政法学院全体硕士生导师、部分校外硕士生导师和全体硕士研究生参加了聘任仪式。会后与会人员移步学校云梦广场合影留念。
聘任仪式结束后,进入本次会议的第二个阶段,全体硕士生导师和硕士研究生分别在学院会议室和素质拓展室两个分会场举行法律硕士和教育硕士落实人才培养方案研讨会,并请校外硕士生导师以专家身份对我院法学专业和思想政治教育两个本科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稿进行审议。
第一分会场的法律硕士落实人才培养方案研讨会由我院院长助理尹晓闻博士主持。党总支书记陈建军教授强调,要根据中央政治局召开的部分高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座谈会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做好合格硕士生培养工作。随后作了《如何培养合格的法律硕士》的主题发言,他指出,目前我国法律硕士培养中主要存在着四个问题:一是大多数第一导师实际上只是“论文导师”;二是第二导师普遍存在只挂名不指导的现象;三是在职人员报考难度明显增加,考上后如何进行学习,对他们如何进行管理是非常现实的问题;四是法律硕士一开始就要分方向、选导师,这与学术型硕士的区别难以把握。为了克服这些问题,他提出了四点意见和建议:第一,导师要增强荣誉感和责任感;第二,导师要加强业务学习;第三,导师要严格按学生选定的方向进行培养;第四,导师要正确处理好师生关系。随后我院院长助理孟磊博士介绍了法学本科专业2020版培养方案的修订情况。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王雨田、上海建纬(长沙)律师事务所主任戴勇坚、湖南岳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张忠伟、我院教授左平良、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袁小文、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升、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院长陈勇、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清刚、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焦慰、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土地与房地产审判庭庭长陈军、湖南立华律师事务所主任刘立华、人和启邦律师事务所主任潘传平等就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课程设置、培养方式、校内校外指导老师的联系、学生学习目标等问题先后交流了看法,提出了一些颇具建设性的意见。最后2019级研究生王枫同学代表全体硕士生作答谢发言时,倡议同学们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实践。
第二分会场的教育硕士落实人才培养方案研讨会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李大健教授主持。副院长周四丁教授介绍了教育硕士(学科教学·思政)的实践教学方案的内容,根据国家教指委、研究生院、教育科学学院的要求制定和实施的该实践教学方案,特别强调导师必须到实习基地听评学生的公开课。随后周四丁教授介绍了思想政治教育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背景、任务、面临的问题,并请莅临会议的校外导师提出宝贵意见。岳阳市第十四中学黄正阳老师就如何提高教育硕士的教学能力、怎样当好教育硕士实践导师、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本科生应具备的综合素质作了主题发言。校内导师范红教授和贺志韧博士在主题发言中提出要建立校内外导师交流机制,要建立导师工作室便于导师课间休息与指导学生,教育硕士应注重科研与实践的平衡。随后各位导师进行了自由讨论。因公事中途离场的岳阳市第十八中学副校长周毅老师还提交了书面发言稿。易高颖同学代表学生对学院和实习单位对同学们的培养表示感谢,同时也代表同学们在毕业论文选题、课程的有效性、获得实践导师对学生考编与求职等方面的帮助等方面提出了要求。会议最后,李大健教授做了总结,认为这次会议主题明确、讨论积极、成效明显,为办好教育硕士积累了共识。
本次校外硕士生导师聘任仪式暨落实人才培养方案研讨会的成功举行,标志着我院校外导师的指导工作步入正轨。校外导师明确了工作职责。同学们在这次活动中加深了对各位导师的了解,明确了将来的学习目标和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