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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研究生课程教学和培养指导工作情况例行记录的通知

2015-11-11   作者:

关于开展研究生课程教学和培养指导工作情况

例行记录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加强对研究生课程教学和培养指导工作的状态跟踪,促进提高研究生课程教学和培养指导工作质量,并为学位点检查评估提供原始资料,决定从2015年11月16日起,全面启动《学术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记录》、《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记录》和《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记录》的日常填写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术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记录》和《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记录》根据研究生类别,分别包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导师指导工作记录、社会实践及科研工作记录、学术活动记录、专业实践工作记录等几大部分。要求全体在校研究生人手一本,平时由研究生本人留存并负责填写。研究生所在单位研究生秘书应在研究生毕业离校时收回该记录本存档。

二、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应根据已经通过审核的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填写;导师指导工作记录要求研究生对导师每次指导(含师生见面、集体研讨、学术活动、科研工作等)的形式、指导内容、工作内容、要求等做详细记载,每次记录须经导师签名确认;社会实践及科研工作记录要求详细记载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和科研工作(含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社会调查、科研或社会服务、重要实验、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工作等)的项目、内容、进展、成效、贡献等内容;学术活动记录要求详细记载研究生参加每次学术活动(含学术研讨、学术报告会、学术会议等)的形式、活动的主要内容及本人完成的工作等;专业实践工作记录要求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基地、分阶段详细记载专业实践活动具体项目的形式、内容、成效、贡献等。

三、《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记录》每门课程单独一本,平时由研究生课代表留存。课代表须填写每次课程教学的主要内容、课堂基本状态情况,也可对本课程教学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每次记录须经任课教师签字确认。课程教学结束后,开课单位研究生秘书须收回该记录本存档。课程教学记录本也可作为教师或研究生教学管理人员的听课记录本使用。

四、研究生课程教学和培养指导工作情况例行记录是跟踪、掌握研究生培养工作状态的重要依据之一,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质量监督与保障措施之一,各记录本是学位点检查评估的重要原始资料。各相关单位应认真组织实施。各记录人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地做好每次记录。严禁造假行为,一经发现,对当事人按学术造假行为处理。

五、研究生处不定期对研究生课程教学和培养指导工作情况记录本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

研究生工作处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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