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学位论文水平是衡量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是学位授予的重要依据。学位论文选题报告是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的必要环节,也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有效手段。为做好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工作,确保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2015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015级3年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16级2年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017年4月17日前。具体时间由各培养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决定。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校政发〔2014〕37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应属于所属学科、专业范畴,应具有明确学术意义,或对社会发展、文化进步及国民经济建设具有应用价值,并能反映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的研究工作。
学术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应在了解本研究方向国内外发展动向的基础上突出自己的工作特点,对所研究的问题应有新的见解,表明作者已具备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专业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应突出综合运用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表明作者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可将研究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管理方案、发明专利、文学艺术作品等作为主要内容,以学位论文形式表现。
1、各培养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一个或多个学位论文选题审核专家小组,每个专家小组由至少3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校内外专家组成,专业硕士选题审核专家小组成员中至少需有一位本专业(行业)的校外专家。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湖南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工作安排表》(附件1),在选题报告会前一周报研究生工作处,经研究生工作处审核、备案后方可召开选题报告会。
2、参加选题报告的硕士生应按本通知要求,及时联系指导教师,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认真撰写《湖南理工学院学术硕士学位论文选题报告书》(附件2)或《湖南理工学院专业硕士学位论文选题报告书》(附件3),并认真准备报告会答辩PPT材料。指导教师应对选题报告书的内容和形式严格把关。选题报告书须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于选题报告会前3-5天提交本单位研究生秘书,由研究生秘书统一转交选题审核专家小组。
3、选题报告会以公开答辩的形式进行,选题审核专家小组应对论文选题的意义、创新性、研究方案、可行性以及工作量等方面进行评议、论证,对硕士生能否进入学位论文后续工作做出明确评定,并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4、选题报告会结束后,凡需修改选题或选题报告书的须按专家组意见认真修改,经指导教师审查同意后重新提交最终选题报告书。选题报告会通过者,准许进入学位论文后续工作。选题报告会未通过者,研究生需重新选题,三个月内重新申请选题,若仍未通过,将视其具体情况参照相关规定处理。
5、通过选题报告会的硕士生在提交最终选题报告书后,研究生秘书应组织硕士生将论文选题信息及时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录入方法详见《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信息系统录入说明》(附件4)。
6、选题报告会结束后,各单位应认真做好选题工作总结,按学科专业填写《湖南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情况汇总表》(附件5),并于选题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将此表交研究生工作处。
因故不能按期进行学位论文选题工作的研究生,需办理学位论文选题延期手续,填写《湖南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延期申请表》(附件6),经指导教师和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后,报研究生工作处批准、备案。
选题报告通过后,一般不允许更换论文题目,如果通过研究工作或其他原因,原来开题的论文题目研究工作确实无法进行或者为了使论文题目更规范,需要变更学位论文题目的,应及时填写《湖南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更改申请表》,由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并报研究生工作处审批。如因学位论文题目变更需要重新进行选题论证,影响学位论文答辩后果自负。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工作,精心组织选题报告会,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严格把关,按期完成2017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工作,为确保学位论文质量打下良好基础。
7. 湖南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更改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