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高等院校学科建设的管理模式基本上都是采用规划建设模式,即先制定学科建设规划,然后按规划组织各学科的具体建设。但是,这一管理模式存在着许多问题:在学科建设规划上脱离自身实际,一味贪大求全;在建设过程中缺乏良好的运行机制,存在重申报轻建设、责任不明确等诸多问题。故而,需要寻求一种新的管理模式,使学科建设工作得以有序、高效地运行。进行立项建设管理模式理论与实践研究的便成为我们学科建设新思路。
一、立项建设管理模式的内涵
立项建设管理模式是指以立项为形式,以项目为管理对象,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学位办进行立项论证,由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以学术队伍建设为核心,系统全面进行学科点建设,强调中期检查、淘汰和终期验收工作等监控管理的学科建设管理模式。
立项建设是一种有别于规划建设的学科建设管理模式,其主要区别在于:①管理对象不一样。立项建设的管理对象是项目,即学科点的建设以项目的形式进行,学科点能否建设、建设的力度多大都取决于多层次专家组的评审结果,项目有明确的负责人,建设过程强调监控,要进行中期检查和终期验收;而规划建设的管理对象是学科点,即强调制定学科建设规划,加强学术队伍、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实验基地等方面的建设,将所有的学科点均作为建设的对象,没有明确的责任人,监控力度不够。②管理形式不一样。立项建设是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经过二级论证后进行立项,对能否建设、如何建设,外界有很大的决策权,整个学科建设工作形成了一个开放的系统;而规划建设在整个学科建设过程中完全由学校进行自我决策和实施,从某种意义上看,是一个封闭的系统。③管理机制不一样。立项建设很好地引入了责任制、监控机制、竞争机制、淘汰机制、激励机制等,是学科建设工作高效运作的重要保障;而规划建设主要采用计划机制、监督机制,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
立项建设管理模式内涵的重要意义还在于明确项目负责人的责任、权力和利益。项目负责人的责任主要包括:全面负责整个项目的建设,要按整体建设规划目标,保质保量地完成建设任务,实现预期目标。其权力主要包括:负责组建学科点建设小组、制定学科点建设规划、组织学科点的立项申请、实施学科点的整体建设、进行学科点的中期检查和终期验收,掌管项目的经费、核定项目建设小组成员工作量等。其利益主要包括:按各立项建设项目的难易程度,由人事部门给项目负责人核定相应的学科建设工作量;对立项建设项目任务完成良好、实现预期目标(如新增博士点),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等。
此外,在项目的立项建设过程中,高校学科建设管理部门要适时进行监控,组织专家进行各立项建设的中期检查与淘汰以及终期验收工作,并对项目负责人进行相应的奖惩。
二、立项建设管理模式的特征
立项建设管理模式从其内涵上看,具有如下几个特征:
(1)以人为本。即“尊重人、依靠人、发展人、为了人”。以人为本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①充分发挥项目负责人(即立项建设管理主体)的作用。通过竞聘确定项目负责人,而不是采用传统的行政任命制。明确项目负责人责任的同时按其能力的大小适当授权;②以学术队伍(即立项建设管理客体)建设为核心,通过引进、培养和使用人才等多种形式来加强学术队伍建设,带动整个学科点的发展。
(2)以项目为管理对象。立项建设以项目为对象,其管理对象相对单一,建设主体明确,责、权、利相互制衡与统一。
(3)强调科学性和客观公正性。学科建设的立项是在本校专家申请的基础上,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省级教育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立项建设论证的,使评价和规划学科点建设更加客观公正;此外,学科建设的评估、验收也采用了多种方式,尤其是通过国家组织的学位点申报和评估来检查立项建设学科的建设情况,使得这种管理模式更加科学合理。
(4)完善管理机制。在学科建设成效上,建立了岗位责任制;在项目负责人的选聘上,引入了竞争机制;在中期检查和终期验收上,实行了淘汰机制和监控机制;在终期验收结果的处理上,落实了奖惩机制。这些机制确保学科建设工作进入了一种良性循环。
三、立项建设管理模式的运行环境
学科建设要高效、有序地运行,就需要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该运行环境主要包括如下几方面的客观要求:①良好氛围。它超越高校局限的、在较大的社会范围内共同进行学科建设,要求有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学位办共同参与学科建设立项工作,根据行业、地方乃至全国的学科整体布局与发展需要和为经济服务的思想,站在更高的层次对学科点建设进行立项论证。②良好用人机制和学术民主环境。它能够实现任人唯贤、任人唯能。立项建设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而项目负责人不一定是院系的行政负责人或主要行政负责人(事实上,由于行政负责人日常事务繁忙,并不适合作为项目负责人),因此能否选出合适的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就需要有较好的民主氛围基础。③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估体系。只有对各立项建设学科点的建设结果进行公开、公正、公平的评价,才能真正实行优胜劣汰、奖优惩劣,才能形成一种良好的运行机制。这种环境是立项建设管理模式运作的条件,它要求教育主管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淡化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方式,强调宏观控制与管理,积极为高等院校提供信息与各种服务,给高等学校以足够的办学自主权。要进一步完善中介评估组织的职能和作用,使其评估的结果更为合理、公正。
四、立项建设管理模式的运行过程
我们在立项建设管理的实践中遵循两个基本点:①加深对认识,完善管理,提高水平,增强学科整体实力。②摸索出一条行之有效的运行程序。这为立项建设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保障了学科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实践过程中,要采用立项建设的办法做好学科建设工作,还需要注意以下六个问题:
(1)要注重发挥项目负责人的作用,做到责、权、利清晰,给项目负责人足够的自主权。
(2)要做好日常监控管理工作、项目小组内部的协调工作和有关职能部门(如人事处、科研处、后勤处、财务处等)间的协作工作。
(3)加强中期检查工作,淘汰那些达不到预期目标和建设不力的学科,贯彻淘汰制。
(4)采取多种评估方式实施终期评估验收:一是按立项建设申请书上的预期成果由学校逐项进行验收(自我评估);二是结合国家组织的学科点评估工作,进行学科点基本条件评估;三是结合国家组织的学科点申报工作,通过硕士点、博士点和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的申报,反映学科点建设情况。
(5)通过监控反馈机制,及时反馈建设情况,查照产生问题的原因,并适时对建设目标进行修正,再进行建设……形成一个不断完善、不断提高的循环过程。
(6)立项建设学科点的提出应以高校总体建设目标为根本出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