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十一五”学科建设有关材料的
通 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制定“十二五”学科建设规划和遴选“十二五”重点建设学科的通知》(校政通 [10]51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请教务、科技、人事、计财、资产、基建、图书馆等单位认真准备,提供十一五学科建设有关材料,填写表格中的相关部分(请在全院文件下载),并于11月6日前送交学科办。
具体要求如下:
科技处:
1、“十一五”期间在科学研究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及其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十一五”期间,四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即文艺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基础数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学院)、应用化学(化学化工学院)科学研究(包括项目经费、资助出版专著、发表论文经费)和学术交流(包括举办或参加学术会议等)方面投入(包括国家投入、省教育厅投入、学校配套经费)和支出的经费数据,并提供相应的附件证明材料。
人事处:
1、“十一五”期间在学术队伍建设及人才引进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及其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十一五”期间,全校和四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即文艺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基础数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学院)、应用化学(化学化工学院)在梯队成员培养方面投入和支出的经费数据,并提供相应的附件证明材料。
教务处:
1、“十一五”期间在教学与人才培养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及其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十一五”期间,全校和四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即文艺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基础数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学院)、应用化学(化学化工学院)在实验室开放研究、教学与人才培养等方面投入(包括国家投入、省教育厅投入、学校配套经费)和支出的经费数据,并提供相应的附件证明材料。
资产处:
1、“十一五”期间在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及其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目前所拥有的专业实验室面积、万元以上仪器设备台数、仪器设备值。
3、“十一五”期间,四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即文艺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基础数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学院)、应用化学(化学化工学院)在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购置等方面投入(含国家投入、省教育厅投入、学校配套等)和支出的经费数据,并提供相应的附件证明材料。
图书馆:
1、“十一五”期间在图书资料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及其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目前全校及四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文艺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基础数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学院)、应用化学(化学化工学院)所拥有的中外文藏书册数、中外文期刊种数、国际电子期刊卷数,并提供相应的附件证明材料。
3、“十一五”期间,全校和四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图书资料建设方面投入(含国家投入、省教育厅投入、学校投入)和支出的经费数据,并提供相应的附件证明材料。
基建处:
1、“十一五”期间在基本条件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及其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目前全校及四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文艺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基础数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学院)、应用化学(化学化工学院)在基本条件建设方面投入和支出的经费数据,并提供相应的附件证明材料。
计财处:
1、“十一五”期间学科经费投入方面的成就及其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十一五” 期间学科经费投入的具体情况,并提供相应的附件证明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相关表格(公共下载)
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