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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十二五”学科建设规划和遴选“十二五”重点建设学科的通知

2010-10-20   作者:

关于制定“十二五”学科建设规划和

遴选“十二五”重点建设学科的通知

各院(部):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科建设,现组织开展湖南理工学院“十二五”学科建设规划制定和重点建设学科遴选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做好学科建设规划的重要意义

科学、完善的学科建设规划是高等学校调整学科结构,加强学科建设,提升学科水平和学校办学实力,增强社会服务能力的重要基础,也是申报国家和省级重点学科的重要依据。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学科建设规划工作,根据“合理定位,统筹规划,优化结构,整合资源,突出重点,提高水平”的原则,将学科建设规划制定作为进一步凝聚发展共识、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进一步推动改革创新的工程来抓,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切实保证学科建设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二、认真组织学科建设规划的编制和论证

1、各院(部)认真组织重点建设学科规划工作,行政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要组织全体教师参与论证,认真研究制订学科建设规划。

2、对本院(部)学科建设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的、客观的、科学的总结,剖析主要问题,提炼成功经验。

3、认真领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高等学校学科建设的有关精神,了解高等学校学科建设的发展趋势,认真分析本单位学科建设基础及在国内、省内同类学科中所处的地位和未来发展前景,找准学科建设的科学定位,确立学科建设的特色和优势。

4、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需求,科学规划学科发展,凝练学科方向,创新发展机制,努力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做到目标定位实事求是,工作措施具体可行,切实保证规划务实有效。

5.立足于学校办学实际和发展阶段特点,按照学校整体发展要求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要求,做好制定规划与已经展开的重要工作的结合,保持各项工作协调发展;注重与“十一五”规划的有机衔接,促进可持续发展;加强单位之间的沟通和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完成好规划的制定、修订工作。

三、学科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

学科建设规划要全面、准确、精炼。包括:本单位学科建设现状、布局结构、发展思路、目标和建设任务,以及建设措施。具体内容及格式要求见附件1。

要根据本单位总体发展规划,按照分层分类建设的指导思想,确定重点建设的学科及各个学科的具体建设目标。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2。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各院(部)请于2010年11月25日前将《“十二五”学科建设发展规划》(1式1份)和《拟重点建设学科清单》(1式1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档送至学科办。

2.“十二五”学科建设规划的制定工作和校级“十二五”重点建设学科申报及遴选工作同步进行,拟申报校级重点建设学科的院(部)需在制定本院(部)“十二五”学科建设规划的同时,递交湖南理工学院重点建设学科申请表(见附件3)和制定所申报学科“十二五”建设规划。校级“十二五”重点建设学科从各院(部)所申报的学科中遴选。已涵盖在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授权学科和支撑学科中的二级学科及四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不再申报校级重点建设学科。

3.在制定学科建设规划的过程中,各院(部)要认真研究国家、省、市发展战略和学校的定位、目标, 全面客观分析自身的现有基础(学科概况、主要研究方向、学术队伍、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基本条件、社会服务等),对学科建设作出全面、具体、可操作的规划,尤其要突出对重点学科及其主要研究方向的建设。

4、其他未尽事项,可向学科办咨询。联系人: 马成。联系电话:8646324。E-mail:xkb.hnist@163.com

附件:(请在全院文件中下载)

1、《“十二五”学科建设发展规划》编写提纲

2、拟建设重点学科汇总表

3、湖南理工学院重点建设学科申请表。

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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