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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拟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2010-10-20   作者:

湖南理工学院关于启动拟新增硕士专业

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专业学位是随着现代科技与社会的快速发展,针对社会特定职业领域的需要,培养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而设置的一种学位类型。专业学位具有相对独立的教育体系和教育模式,具有特定的职业指向性,是职业性与学术性的高度统一。开展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既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积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要,也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及专业学位教育制度进一步完善的需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精神,主动适应国家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性人才为主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战略性转变,并在我校适时开展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现就我校启动拟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工作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国家《专业学位教育发展总体方案》的指导下,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我校办学综合实力、学科优势,综合考虑专业学位类型结构等因素、以质量为核心,以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为目标,按照“立足长远、全面规划、创新模式、健全机制、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积极启动并大力开展拟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的立项建设工作,努力使我校在“十二五”期间成为新增研究生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

二、成立工作小组

成立湖南理工学院拟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在我校开展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规划的制订,组织立项建设项目的论证、评审、督导,做好适时申报新增专业学位授予单位的各项准备工作。工作小组由韦成龙、余三定、刘创、钟华、张力军、喻运斌、唐课文、郭观七、彭柏林、马成组成,韦成龙任组长,余三定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学科办。

三、工作内容

1.学习调研。工作小组收集、汇编《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资料》,认真学习有关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的政策和文件精神。组织相关人员到省内外相关高校进行调研学习,系统地了解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培养体系、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和建设经验。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拟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启动工作方案。

2.宣传发动。向全校各二级单位印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资料》,动员全校教职工认真学习、了解专业学位授权体系,更新教育思想观念,分析现状,查找差距,明确工作目标,确定未来重点建设内容。邀请校外专家来校专题讲座,进一步解读专业学位教育政策,传授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和建设经验。学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拟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工作。

3.摸底与论证。2010年10~11月,组织院(部)填写《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表》和制定拟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十二五”建设规划,组织专家评审、论证、提出整改意见,推荐拟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立项建设的专业类别和专业领域。

4.制定发展规划。2010年11~12月,制定我校“十二五”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规划。明确研究生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中期目标;确定师资队伍、教学条件、实习实践条件、产学研基地、联合培养等方面的重点建设目标和内容;确定拟新增研究生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的保障机制。

5.立项建设与督导。2010年12月,遴选并启动立项资助我校拟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首批重点建设项目。每年对立项建设项目进行年度检查与评估,对连续两次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取消建设资助,并及时增补有潜力的资助项目。

6.适时申报。密切关注国家专业学位教育的政策动态,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和兄弟单位的支持,适时申报研究生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和授权点。

特此通知

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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