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拟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
立项建设摸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精神,主动适应国家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性人才为主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战略性转变,研究和制定我校“十二五”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规划,确定并启动我校拟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项目,现组织对拟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专业类别和专业领域进行全面摸底和论证,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10月20日—11月10日,院(部)研究并填写《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表》(附件1)。
2、10月20日—11月10日,院(部)组织制定《拟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十二五”建设规划》。各单位要认真研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应用型人才培养途径,建立适应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和管理机制,保证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同时要结合本单位的办学特色和目标定位,制定本单位今后五年(2011—2015年)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的目标,重点是确定拟新增学位授权点课程体系、教学模式、师资队伍、实习实践基地、联合培养、相关学科基础等方面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保障机制。
3、11月15—11月20日,学校组织对各单位提交的申报表和建设规划进行分析、论证,确定立项建设项目和依托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请各学院(部)于11月11日前将《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表》和《拟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十二五”建设规划》电子文档发送到学科办邮箱xkb.hnist@163.com。
联系人:马成(8646324,13762091919)
附件:(请从学校办公系统全院文件下载)
1、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表
2、专业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目录
二○一○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