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雪梅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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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雪梅,女,1983年4月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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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9年0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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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铭 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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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铭,男,1979年4月出生,校外实践导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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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9年0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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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瑰丽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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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瑰丽,女,1964年生于湖南岳阳,1987年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美术系,毕业后分配至湖南理 工学院(原岳阳师专)任教。师从纤维艺术家林乐成教授,从此走上纤维艺术的道路。现为中国工艺美术学会纤维艺术专业委员会理事,美术与设计学院教授。 欧阳瑰丽,女,1964年生于湖南岳阳,1987年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美术系,毕业后分配至湖南理工学院(原岳阳师专)任教。1989年至1990年在广州美术学院国画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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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9年0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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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宇2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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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宇:博士 Liu Yu Ph. D. 研究方向:有机合成 金属有机化学,光催化有机合成方法学 个人简介:主要从事有机合成方法学研究,以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8篇,其中包括Angew. Chem. Int. Ed.,Che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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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9年0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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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科敏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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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科敏,男,1965年11月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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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9年0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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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家友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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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家友,男,1977年4月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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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9年0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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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白菊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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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白菊,女,1965年8月出生,副教授。 1989 年毕业于武汉音乐学院声乐系,硕士研究生导师。 1989至1991年任歌舞剧院歌剧演员,参加《血池之战》《亲亲马桑树》《风华正茂》的排练及演出;1991年至今,在湖南理工学院音乐学院从事声乐教学工作23年,2001年,所指导的学生何晋曾获全国艺术歌曲大赛湖南赛区一等奖的第一名,全国艺术歌曲大赛三等奖,曾举办个人教学音乐会,所辅导的学生音乐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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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9年0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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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下午,研究生院召开新学期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学习传达学校开学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新学期各项工作。会议由研究生院院长唐课文教授主持。 唐课文对研究生院2019年工作进行了部署。唐课文强调,新学期全体工作人员要以创大申博为目标,抓重点工作,弘扬做事文化和成事精神,强化责任担当,高质量的完成各项工作。一是要做好研究生招生工作,保证招生计划的完成;二是要加强学位点整改、建设和预评估;三是要加强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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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9年0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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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9届毕业研究生图像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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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研通〔2018〕74号 关于进行2019届毕业研究生图像采集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2019届毕业研究生: 经与武汉英玛吉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协商,该公司定于11月21日到我校进行2019届毕业研究生图像采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预计2019年毕业的在籍研究生(不包含延期毕业的研究生); 二、采集时间和地 11月21日中午13点-14点,在南院6号教学楼学术报告厅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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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8年1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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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毕业硕士生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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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研通〔2018〕72号 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毕业硕士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及毕业硕士生: 根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下半年毕业硕士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答辩资格(11月20日前) 通过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论文评阅的硕士生方可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环节。 各培养单位应对拟毕业硕士生的所有材料(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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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8年1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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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上半年毕业硕士生学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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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研通〔2018〕29号 关于2018年上半年毕业硕士生学位论文答辩 和学位授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及毕业硕士生: 根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上半年毕业硕士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答辩资格(5月17日前) 通过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论文评阅的硕士生方可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环节。 各培养单位应对拟毕业硕士生的所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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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8年05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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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下半年毕业硕士生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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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研通〔2017〕78号 关于做好2017年下半年毕业硕士生学位论文答辩 和学位授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及毕业硕士生: 根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下半年毕业硕士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答辩资格(11月6日前) 通过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论文评阅的硕士生方可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环节。 各培养单位应对拟毕业硕士生的所有材料(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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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7年11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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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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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一九八零年二月十二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 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促进我国科学专门人才的成长,促进各门学科学术水平的提高和教育、科学事业的发展,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公民,都可以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 第三条 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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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3年09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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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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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一九八一年五月二十日国务院批准)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制定本暂行实施办法。 第二条 学位按下列学科的门类授予: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 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 学士学位 第三条 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 高等学校本科学生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 (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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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3年09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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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第十一届研究生创新论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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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上午,由湖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主办,湖南理工学院承办的湖南省第十一届研究生创新论坛“教育质量与注意力管理”分论坛于我校综合楼学术报告厅举行。湖南省教育厅巡视员葛建中、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主任唐宏伟、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董泽芳教授、湖南理工学院校长卢先明、湖南理工学院教育科学学院院长刘理、湘潭大学商学院廖湘阳教授、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刘德华教授出席。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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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9年0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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